陈发洪

原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十七军政委

陈发洪

陈发洪(1916年-1980年)原籍河南省永城县,1923年(民国十二年)随父母逃荒至安徽省霍邱县落户。[0][1]1930年参加中国工农红军。[2][3]同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并转入中国共产党。曾任红四方面军政治部组织科科长。[4]1935年随红四方面军参加长征。后任红三十一军政治部保卫部部长、八路军一二九师第三八五旅七七O团政委、第四野战军四十七军一四O师政委。新中国成立后,任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十七军政委、广州军区副政委、第二炮兵第二政委、昆明军区副政委、武汉军区副政委。1955年被授予少将军衔。[5][6]1916年(中华民国五年),陈发洪生于河南省永城县。  

陈发洪(1916年-1980年)原籍河南省永城县,1923年(民国十二年)随父母逃荒至安徽省霍邱县落户。[1][2]1930年参加中国工农红军[3][4]同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并转入中国共产党。曾任红四方面军政治部组织科科长。[5]1935年随红四方面军参加长征。后任红三十一军政治部保卫部部长、八路军一二九师第三八五旅七七O团政委、第四野战军四十七军一四O师政委。新中国成立后,任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十七军政委、广州军区副政委、第二炮兵第二政委、昆明军区副政委、武汉军区副政委。1955年被授予少将军衔。[6][7]

人物生平

1916年(中华民国五年),陈发洪生于河南省永城县。  

1923年(民国十二年),陈发洪随父母逃荒至安徽省霍邱县落户。  

1930年(民国十九年),陈发洪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并转入中国共产党,同年参加中国工农红军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任红四方面军第七十三师二一七团连政治指导员,第四军十二师三十五团交通队队长,第三十一军九十一师二七一团政治委员,红四方面军总政治部组织部科长,第三十一军政治部保卫部部长。参加了长征

1932年6月,蒋介石调集24个师又5个旅约30万人的兵力,对鄂豫皖根据地发动了第四次“围剿”红四方面军经四个月的艰苦战斗,反“围剿”失利,鄂豫皖革命根据地已经损失六分之五,黄安、商城、霍邱英山等县城和新集、七里坪、宣化店等集镇相继失陷。10月,红四方面军主力撤离鄂豫皖革命根据地,向川陕边转移。陈发洪所在的二一七团作为先头部队,于12月25日攻占了四川省通江县城,击敌田颂尧部一个营。陈发洪在这次攻城战中再次负伤。[8]

抗日战争时期,任八路军一二九师三八五旅政治部组织科副科长,科长,七七○团政治委员。1942年4月,陈发洪调任八路军留守兵团警备第一旅第三团政委(团长刘懋功)。陕甘宁边区是党中央所在地,是八路军抗日出征的总后方,留守部队担负的任务是很重的。但是留守部队来自五湖四海,编制装备参差不齐,机构不统一,不少干部战士不安心后方工作,要求回到老部队或上前线去。对此,陈发洪根据上级指示,对部队指战员加强军政训练,做好战斗准备,培养与积蓄干部,努力建设正规化部队,增强部队纪律,增进军政、军民和官兵团结,大大提高了战斗力,因而他所在部队完成了保卫河防、保卫边区、肃清土匪、反对摩擦、安定人民生活、巩固与扩大部队、发展生产、保障供给、加强战备训练等各项任务。[9]

解放战争时期,任东北民主联军第二十旅政治部主任,东北野战军第十纵队二十九师政治部主任,副政治委员,第四野战军四十七军一四○师政治委员。

新中国成立后,1949年10月,陈发洪任中国人民解放军第47军政治部主任兼湘西军区政治部主任、会同军分区政委。47军军部和一三九、一四一师奉命配合第二野战军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兵团参加向川黔进军作战。陈发洪率第一四〇师和一六〇师留湘西执行剿匪与维护交通线任务,经过一年多的连续作战,清除了湘西匪患。[10]

1952年,陈发洪参加抗美援朝,任中国人民志愿军四十七军政治部主任、副政委、代政委。获朝鲜二级国旗勋章、二级自由独立勋章。回国后,历任47军政委、广州军区政治部副主任、广州军区副政委。

1970年到1975年,任第二炮兵政委。后任昆明军区副政委、武汉军区副政委。  

1978年8月,陈发洪任武汉军区副政委。陈发洪身边的工作人员换了一茬又一茬,他始终和他们打成一片,一起打球下棋,一起看电视,一起学文化、练字,节假日还常和战士们聚在一起改善生活。每天夜里批阅完文件,他都要到营房检查战士们被子盖好了没有,谁在值班,冷不冷。每当有战士回家探亲,走前陈发洪都要叮一番,还从自己工资中拿出钱来让其带回去补贴家用,探亲回来后还要问长问短,细致地了解战士家乡的建设和家庭情况。陈发洪给孩子们规定了三不准:一不准以他的名义办私事;二不准动用他的专车;三不准使用首长专用电话。有一年,陈发洪三儿子探亲回家。那时,他已经是干部了。为了给战友家送东西,未经请示,就和司机开车走了。回来后,陈发洪把儿子和司机叫到办公室,给予严肃的批评。[11]

1980年6月2日,陈发洪病逝于武汉。  

所获荣誉

1952年,陈发洪参加抗美援朝,获朝鲜二级国旗勋章、二级自由独立勋章。

1955年,陈发洪被授予少将军衔   ,荣获二级八一勋章二级独立自由勋章、一级解放勋章

参考资料 11

  1. 参考 1
  2. 参考 2
  3. 参考 3
  4. 参考 4
  5. 参考 5
  6. 参考 6
  7. 参考 7
  8. 参考 8
  9. 参考 9
  10. 参考 10
  11. 参考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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