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兆恺

曾任香港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常任法官

陈兆恺

陈兆恺(The Hon Mr Justice CHAN),1948年出生于香港,中学时期就读于耶稣会开办的华仁书院。后就读于香港大学,1974年取得法学学士学位。香港法官。曾任香港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常任法官。[0]

陈兆恺(The Hon Mr Justice CHAN),1948年出生于香港,中学时期就读于耶稣会开办的华仁书院。后就读于香港大学,1974年取得法学学士学位。香港法官。

曾任香港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常任法官。[1]

工作履历

1987年至1991年,他获出任地区法院法官。

1992年出任高等法院法官。

1997年,香港回归祖国后,香港地区原最高法院改为高等法院,并成立了香港终审法院,香港地区的司法终审权也由英国枢密院移交至香港终审法院,陈兆恺则为第一任香港高等法院首席法官。[2]

2000年获推荐为终审法院常任法官。

2013年4月8日,港府宣布行政长官梁振英接纳司法人员推荐委员会的建议,委任陈兆恺于同年10月21日出任终审法院非常任法官,其空缺将由高等法院上诉庭法官霍兆刚出任。

任免信息

2013年04月08日消息,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梁振英任命终审法院常任法官陈兆恺,为终审法院非常任法官,任期自2013年10月21日起。[1]

人物荣誉

2013年获颁大紫荆勋章[3]

参考资料 3

  1. 香港特区将按照基本法任命特区终审法院法官 — 人民网
  2. 陈兆恺:不负獬豸,不忘杏坛 — 中国政法大学新闻网
  3. 香港2013授勋典礼 陈兆恺等获大紫荆勋章 — 中国法院网
广告位:底部(ad-bottom)—— 请到中台「公共区块」编辑此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