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兆仑

陈兆仑

陈兆仑

陈兆仑(1700年—1771年),字星斋,号句山,浙江钱塘县(今属杭州市)人。[0][1]清朝政治人物,经学家,工诗文。[2][3]雍正八年(1730年)庚戌科进士,历任知县、内阁中书、军机章京、翰林院检讨、左中允、侍讲学士、顺天府府尹、太常寺卿、太仆寺少卿、太仆寺卿等职。[4][5]陈兆仑精通经义,工书法、诗文。有《紫竹山房文集》二十卷,《紫竹山房诗集》十二卷。[6][7]陈兆仑自幼聪慧好学,7岁就拜师习文,15岁时读完十三经,旁涉子史,因此以学识广博、记忆力强闻名于时。雍正八年(1730)进士,选为知县,分发福建。闽浙总督郝玉麟器重他的才学,延请他主持鳌峰书院讲席,并兼管通志局事务。

陈兆仑(1700年—1771年),字星斋,号句山,浙江钱塘县(今属杭州市)人。[1][2]清朝政治人物,经学家,工诗文。[3][4]雍正八年(1730年)庚戌科进士,历任知县、内阁中书、军机章京、翰林院检讨、左中允、侍讲学士、顺天府府尹、太常寺卿、太仆寺少卿、太仆寺卿等职。[5][6]陈兆仑精通经义,工书法、诗文。有《紫竹山房文集》二十卷,《紫竹山房诗集》十二卷。[7][8]

人物生平

陈兆仑自幼聪慧好学,7岁就拜师习文,15岁时读完十三经,旁涉子史,因此以学识广博、记忆力强闻名于时。雍正八年(1730)进士,选为知县,分发福建。闽浙总督郝玉麟器重他的才学,延请他主持áo峰书院讲席,并兼管通志局事务。

雍正十三年,诣京师试,授内阁中书兼撰文,充军机章京。乾隆元年(1736),应召廷试博学鸿词二等,授翰林院检讨。次年,充任《世宗实录》馆zuǎn修,兼《三朝实录》馆校对。

六年(1741),充湖北乡试正考官。次年,充日讲起居注官,又历任《大清会典》《明纪纲目》《续文献通考》纂修官。

十七年(1752),上御经筵,以撰进讲义称旨,zhuó左春坊左中允。御试翰詹各官,复擢侍讲学士

乾隆十九年,再迁顺天府府尹。值大水,兆仑心计指画,抚绥安集,无不得所。辅役繁,旧设官车疲敝,议qiān富户应役,兆仑奏罢之。时方西征,发禁旅,兆仑经画宿顿储蓄,井井有绪,军民晏然。乾隆二十年升为翰林院侍读学士

二十一年(1756),迁太常寺卿,充《续文献通考》总裁。上陵,以同官迎驾失仪,左授太仆寺少卿。

三十二年(1767),再迁太仆寺卿。

乾隆三十六年(1771年)卒。

人物评价

陈兆仑精六书之学,尤长经义,于易、书、礼均有论述,旁征博引,不专主一家之言。他的诗文,“不以气炫才,不以词害志,醇古澹泊,清远简放”,抒发感情,淋漓酣畅。他的书法成就也被高度评价,梁同书称他是“不以书法成名而其书法将传于世”的书法家。

参考资料 8

  1. 参考 1
  2. 参考 2
  3. 参考 3
  4. 参考 4
  5. 参考 5
  6. 参考 6
  7. 参考 7
  8. 参考 8
广告位:底部(ad-bottom)—— 请到中台「公共区块」编辑此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