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优秀,男,汉族,1960年3月出生,湖南双峰人,1977年8月参加工作,1982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飞机仪表师,湖南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在职研究生。曾任邵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2017年2月,被依法"双开"。[1][2]
人物履历
1977.08--1993.09,双峰县群力学校教师,济南空军部战士、文书、教导队学员、师修理厂仪表师、空军政治学校学员、中队副政治指导员、政治指导员、团政治处副营职干事、空军政治学院学员、济南空军机务训练团第三大队教导员;
1993.10--1996.03,邵阳市司法局正科级干部、政治处副主任、主任、局长助理;
1996.04--1999.03,邵阳市西区检察院检察长、大祥区检察院检察长(期间1997.03--1997.07在中央高级检察官学院学习);
1999.04--2000.09,武冈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兼公安局长;
2000.09--2002.05,隆回县委副书记;
2002.06--2006.03,新宁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代县长、县长(期间2004.04--2004.10,国家林业局挂任司长助理);
2006.04--2009.06,新宁县委书记;
2009.07--2011.12,邵阳市副厅级干部、中共新宁县委书记;
2012.01--2012.03,邵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新宁县委书记;
2012.04--2017.01,邵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市宝庆工业集中区党工委书记。
违纪被查
2016年11月9日,湖南省邵阳市副市长陈优秀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1]
依法逮捕
2017年1月24日,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对邵阳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长陈优秀(副厅级)决定逮捕。[2]
依法双开
2017年2月20日,据湖南省纪委消息:经湖南省委批准,湖南省纪委对邵阳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陈优秀立案审查。
经查,陈优秀违反政治纪律,采取串供等方式对抗组织审查;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金;违反工作纪律,为谋私利,滥用职权,干预和插手工程项目;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陈优秀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经湖南省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湖南省委常委会议批准,决定给予陈优秀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纪委通报
参考资料 2
- 湖南邵阳市副市长陈优秀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 — 中新网
- 湖南省检察院依法对陈优秀决定逮捕 — 红网-网易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