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世权

浙江省科学技术协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

陈世权

陈世权,男,汉族,1965年9月生,浙江温岭人,1986年8月参加工作,在职研究生学历。[0]曾任浙江省科学技术协会党组副书记、副主席。[0]

陈世权,男,汉族,1965年9月生,浙江温岭人,1986年8月参加工作,在职研究生学历。[1]

曾任浙江省科学技术协会党组副书记、副主席。[1]

2017年2月,浙江省科学技术协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陈世权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1]

人物履历

曾任台州市(地)委办公室副主任,台州地委新农村办公室副主任,台州市委政策研究室主任兼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市委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天台县委副书记、代县长、县长[2],浙江省总工会副主席、党组成员[1]。  

2013年4月任浙江省科学技术协会党组副书记、副主席。  [1]

违纪被查

2015年3月30日,据浙江省纪委消息:浙江省科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陈世权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  [1]

立案侦查

2015年6月,经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浙江省科学技术协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陈世权(副厅级)涉嫌受贿犯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3]

一审判决

2017年2月,浙江省科学技术协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陈世权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1]

法院认为,陈世权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利用其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81.6万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且数额巨大。

同时,陈世权当庭能承认全部控罪,认罪态度较好,积极退缴赃款60万元,具有悔罪表现,依法可酌情从轻处罚。

最终,陈世权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5年5月29日起至2019年5月28日止。[1]

参考资料 3

  1. 浙江省科协原副主席陈世权受贿80余万元,被判有期徒刑4年 — 澎湃新闻-今日头条
  2. 浙江对张彤、陈世权进行任前公示(图|简历) — 中国经济网
  3. 浙江检察机关依法决定对陈世权立案侦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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