阆州是唐、宋两朝时期位于今四川省东北部的行政区划,后来在元朝时期升格为保宁府。
元朝
明朝
明太祖洪武六年(1373年),剑州划入保宁府,剑州下辖梓潼。洪武九年(1376年),剑州并入阆中,广元州、巴县、通江、梓潼划入保宁府,广元州下辖昭化。洪武十年(1377年),苍溪、南部并入阆中,昭化并入广元州。洪武十三年(1380年),复置苍溪、南部、剑州,梓潼再次划入剑州,广元州复置绵谷、昭化,昭化划入保宁府。洪武二十二年(1389年),广元州降为县,绵谷并入广元。
明武宗正德九年(1514年),巴县升格为州,通江再次划入巴州。正德十一年(1516年),从巴州分置南江,仍隶巴州。保宁府下辖阆中、南部、苍溪、广元、昭化、剑州、梓潼、巴州、通江、南江二州八县,其中剑州下辖梓潼,巴州下辖通江、南江。
清朝
清世宗雍正五年(1727年),梓潼划入绵州直隶州。保宁府下辖阆中、苍溪、南部、广元、昭化、巴州、通江、南江、剑州二州七县,州不再辖县。
中华民国
中华民国二年(1913年),临时大总统袁世凯颁布《划一现行各省地方行政官厅组织令》《划一现行各道地方行政官厅组织令》《划一现行各县行政官厅组织令》和《省官制》《道官制》《县官制》,将府、州、厅全部改县,保宁府被废。
行政区划
唐高祖武德元年(618年)至武德四年(621年),辖阆中、南部、苍溪、南充、相如、西水、晋安、奉国、仪陇、大寅、新井、思恭十二县。
唐高祖武德四年(621年)至武德七年(624年),辖阆中、南部、苍溪、西水、晋安、新井、思恭、新政八县。
唐高祖武德七年(624年)至唐太宗贞观元年(627年),辖阆中、南部、苍溪、西水、晋安、新井、新政七县。
唐太宗贞观元年(627年)至唐玄宗开元二十三年(735年),辖阆中、南部、苍溪、西水、晋安、新井、新政、奉国八县。
唐玄宗开元二十三年(735年)至唐敬宗宝历元年(825年),辖阆中、南部、苍溪、西水、晋安、新井、新政、奉国、歧坪九县。
唐敬宗宝历元年(825年)至唐昭宗天复年间(901年—904年),辖阆中、南部、苍溪、西水、晋安、新井、新政、奉国八县。
唐昭宗天复年间(901年—904年)至宋神宗熙宁四年(1071年),辖阆中、南部、苍溪、西水、晋安、新井、新政、奉国、歧坪九县。
宋神宗熙宁四年(1071年)至元世祖至元十三年(1276年),辖阆中、南部、苍溪、西水、新井、新政、奉国七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