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公安局

长沙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长沙市公安局

长沙市公安局,是长沙市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办公地址位于长沙市芙蓉区解放西路138号1-7号楼。[2][3]现任党委书记、局长为余良勇。[4][0][1]

长沙市公安局,是长沙市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办公地址位于长沙市芙蓉区解放西路138号1-7号楼。[3][4]

现任党委书记、局长为余良勇。[5][1][2]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指导、检查、监督全市公安工作。[3]

二、掌握危害国内安全、影响稳定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社会安全形势,为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决策提供依据。[3]

三、负责各类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协调处置重大案件(事件)、骚乱,开展禁毒、缉毒工作。[3]

四、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负责大型群众文化体育活动安全许可;承担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责任;承担依法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以及管理特种行业和公共场所的责任;负责爆破作业审批、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核发工作。[3]

五、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承担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华侨、港澳台同胞在长居留、旅行等有关事务的管理责任。[3]

六、承担维护全市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驾驶(人)管理责任,参与查处重大交通事故。[3]

七、指导、监督全市消防工作,负责组织实施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工作。[3]

八、指导和监督全市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组织指导群众性治安保卫、防范工作。[3]

九、负责全市公安机关的科学技术工作,组织实施全市公安系统信息技术、刑事技术、网络安全技术等建设,负责全市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监察工作。[3]

十、承担管理全市看守所、拘留所、收容教育所、强制戒毒所等单位的责任,依法对被批准羁押的人员进行监管。依法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承担市人民政府劳动教养委员会的日常工作。[3]

十一、负责全市公安机关装备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负责编制执行年度预决算和公安系统业务经费、专项拨款的分配计划并监督管理。[3]

十二、负责全市公安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和管理公安机关人员培训、教育、奖惩、优抚及公安宣传工作;负责全市公安民警警衔和警察证件管理;按规定权限审核公安机关和管理干部。[3]

十三、指导、协调全市公安机关的警务督察工作;指导、督促、检查全市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查处或督办公安队伍重大违纪案件。[3]

十四、组织、指导、协调对恐怖活动的防范、侦查工作。[3]

十五、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3]

下设机构

机构名称下设部门主要职责
警令部[6]110指挥中心负责全市治安情报信息的收集、上报、管理和指导;负责接受110报警、紧急求助和投诉,对突发事件、暴力案件、重大灾害事故和群众报警进行先期调度处置;协调、配合110社会联动工作;负责全市金融网点区域防盗报警工作;负责湖南警务信息综合应用平台网上追逃信息预警处置工作;负责大型警保卫任务通讯指挥工作
综合一处负责制定全市公安工作与队伍建设绩效评估办法和实施细则,牵头各中心、警种配合做好省厅有关部门对市局考核考评工作;负责对接省综治考评和市综治考评,制定市综治考评中公安部门的评估细则,牵头各中心、警种配合做好综治考评工作;对全局重要会议、领导批示、重点工作的督办督查;负责公安统计工作并指导、检查局属单位统计工作;负责报送党务政务信息
综合二处负责全局重要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全市公安机关保密工作;承担文电收发运转和审核工作;负责警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协调、检查工作;负责市局局域网和市政府、市局互联网门户网站相关栏目的资料、图片上传及电子文档归档工作;负责警令部政工、人事、纪检、党建、内勤等工作
综合三处负责文档信息库管理系统的完善、应用和管理;负责组织起草或审核全局性综合材料;负责组织开展全局性理论调研工作;负责起草或审核局长办公会、市局工作会议等专题会议纪要;负责分析社会治安形势,掌握敌社情动态,报送党务、政务信息;负责起草或审核全局警务工作计划、方案等文件;负责研判重要综合信息,服务市局领导决策;负责市局或部领导交办的工作
警务协作处负责与外地公安机关的警务协作工作;收集掌握省内外、境内外违法犯罪活动,特别是带黑社会性质犯罪、严重恶势力犯罪和毒品犯罪向我市渗透以及负案在逃犯罪分子流窜作案等情报信息;负责参与跨区域刑事案件的侦查;负责市局驻外工作站的管理工作;为各警种侦查办案、工作调研、警务考察、学习交流、公共活动等内部外出和异地公安机关来长警务工作提供协调、服务;研究、分析各类犯罪的新特点、新动向对我市的影响,提出对策、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档案管理处负责局机关文书、科技、声像、电子等档案的收集、整理、保护、抢救、鉴定工作;负责出入境管理、行政复议、会计等专业档案的接收、整理工作;负责全市各级公安机关档案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库存档案资料的查借阅接待工作;负责公安年鉴编纂、公安史志编写工作;负责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为公安工作服务
情报信息中心负责拟订全市公安情报信息工作的总体规划草案,组织实施、检查指导、业务培训和考核评估;负责收集各类情报信息,及时汇总研判分析和组织协调处置;发布多层次预警情报,向同级党委、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报送重要情报信息,并提供综合性、阶段性和专题性的对策和建议;负责协调跨警种、跨部门的情报工作,形成工作合力
政治部[7]干部处管理全市公安系统机构编制工作;按管理权限负责全局干部任免、调配、机构编制、工资、福利、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协助县市党委组织部门管理县市公安局领导班子;按照权限负责消防和警卫干部的管理;负责人民警察招录工作;负责市局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警务教育处负责全市公安机关的年度考核、民警表彰奖励工作;拟定公安民警教育培训计划,负责全市公安机关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全市公安机关警衔、警号和警察证件的日常管理
宣传处(新闻宣传中心)负责组织、指导全市公安宣传工作;负责全市公安新闻发布工作和舆情管控工作;负责警民公共关系建设;负责组织、策划、指导全市公安警营文化活动;推进警营文化建设
老干处负责市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负责落实离退休干部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负责全市公安机关关心下一代工作;指导局属各支队、分局和县(市)公安局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和关心下一代工作;协助离退休支部抓好党支部建设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全市公安机关的党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制度建设、作风建设;指导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团组织开展工作;负责市局计划生育工作
综合处负责收集全市公安队伍建设信息,编发队伍建设简报,反映队伍动态,开展综合调研;负责起草、审核有关队伍建设的综合性文件材料;负责全市公安队伍建设中心工作、大型活动和会议的组织安排;负责全市公安政治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
健康警队建设指导处负责市公安局健康警队建设的规划指导、组织协调、分析汇总、宣传推介、督促检查和外部服务拓展;负责全体警员体检、心理健康服务以及基本体能与健康指数检测等工作;负责健康管理系统的建设、维护和应用
警保部计划财务处负责编制和管理全市公安机关的经费预、决算;审核监督市局及二级单位的各类经费支出;申报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资金、专项经费、追加经费;分析与预测全局经费收支情况,做好编报计划;加强全市公安机关各项罚没收入和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及预算外收入的核算管理;指导全市公安后勤装备部门加强经费管理;核拨各类专项经费
装备基建处负责全市公安警务保障工作;承担全市公安机关警用装备、被装的计划、采购、发放与管理;负责全市机关警用车辆上牌、入户、报废、销户及年检审工作;负责全市公安机关枪、弹计划的申报、发放,指导全市公安机关枪弹库的管理工作
国有资产管理处指导全市公安机关国有资产的管理;负责局机关国有资产配备审批、政府采购、核对入账工作;负责组织市局系统国有资产清查、处置及报废管理;负责市局系统土地资产、房产权证及资料管理;负责市局系统基本建设、办公用房维修以及基建项目的规划论证、可行性研究、工程招投标、施工合同签订、工程竣工验收、标底编制、工程结算等工作
后勤服务中心负责局机关的日常管理和公共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局机关食堂以及局机关对外接待工作;负责局机关车队车辆管理与调度;负责局机关车辆保险、事故车辆处置工作;负责局机关各类警保卫任务和突发事件的后勤保障服务
综合处负责后勤装备部综合性材料的撰写、文件审核把关和公文处理工作;指导全市后勤装备部门政策调研并统筹协调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组织后勤装备部会务和保密工作;做好后勤装备部人事、党务、纪检、工青妇和计生工作等;组织制定全市公安经费保障发展规划;监督指导公安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组织开展后勤保障重大科研课题研究;负责跟踪检查全市公安机关贯彻执行财务法规政策情况;提出加强管理的建议
统计日期截至2025.11[8]

直属机构

机构名称主要职能
科技与信息化支队负责拟定全市公安科技强警发展规划和公安信息通信系统建设规划;负责公安信息网络与信息系统的安全、指导、考核全市公安科技与信息化工作;负责公安科技与信息化项目建设的立项和审核,承担涉及公安全局性科技装备、信息化基础公共平台和通用信息系统的管理、建设与应用推广;负责全市公共视频系统的建设和规划,承担全市公共视频的应用、管理与维护;完成市局党委交办的其他科技与信息化工作[9]
禁毒支队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禁毒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时调查掌握、综合分析、研究全市毒品犯罪情况,为上级部门提供毒品犯罪情报信息,提出对策,及时开展打击毒品犯罪的专项斗争;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市禁毒工作;承担长沙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和长沙市禁毒工作社会化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担湖南(长沙)禁毒教育基地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侦查重、特大涉毒刑事案件;负责指导各分局、县(市)局禁毒基础业务;负责支队的思想政治、纪检监察工作;负责支队法制审批和执法质量考评工作;负责后勤保障和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等工作;组织、指导、监督禁毒宣传教育、禁吸毒、禁种铲毒和易制毒化学品管制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禁毒工作;负责毒品案件中毒品定量定性检测鉴定工作;负责全市制毒案件及重特大毒品案件的现场勘查工作;负责毒品公开流动查缉,依法打击运输、贩卖和非法持有毒品等违法犯罪行为;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10]
特巡警支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维护社会治安秩序;负责支队民警队伍的思想政治、教育培训、纪检监察、法制和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支队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处置暴力恐怖犯罪、严重暴力性犯罪和暴乱、骚乱事件;处置非法集会、游行、示威活动以及大规模流氓滋扰等重大治安事件和对抗性强的群体性事件;担负重要节日、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任务,维护治安秩序、处置突发事件;担负特定的巡逻执勤任务;协助有关部门在重大灾害事故中开展抢救伤员、现场警戒、维护秩序等工作;负责预防制止街头违法犯罪行为,接受公民报警,查处巡逻处警中的有关案件,劝解、制止公共场所发生的治安纠纷;负责在城区主要道路日夜巡逻,接受110处警;向市民宣传加强安全防范、遵守法律法规和消除隐患;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规定的其他权力,执行《湖南省城市人民警察巡逻条例》,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市公安局交办的其他事项[11]
法制支队负责拟定全市公安法制工作总体规划;组织开展案件审核、执法检查、考核评议等内部执法监督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的法律审核工作;组织、指导办理行政复议、听证、行政诉讼、国家赔偿工作;负责公安内部的法制宣传和普法工作[12]
单位内部安全保卫支队依法指导监督全市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文化教育系统的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处置各类不安定事端;负责直管单位安全防范工作的指导及有关案件的侦查工作,协助查处由公安机关管辖的重大责任事故案件;指导保卫队伍和民警队伍建设[13]
交通管理支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收集信息,综合分析、研究全市交通管理工作中的情况和问题,维护交通秩序,依法制止和处罚交通违章;负责支队民警队伍的思想政治、教育培训、纪检监察、法制和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支队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市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预防和依法处理交通事故,打击各类交通肇事犯罪;负责全市机动车辆和驾驶员的管理;负责全市出租车的营运管理;负责组织实施各类交通警保卫工作和任务;运用科技手段,增强交通管理协调与控制功能;参与城市道路、大型建筑和静态交通管理的规划、设计和有关事项的审核、把关;负责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和市公安局交办的其他事项[14]
治安管理支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治安管理的法律、法规,研究、分析全市治安管理状况,指导全市治安管理工作,为市局和上级公安机关提供决策资料和工作建议;负责支队民警队伍的思想政治、教育培训、纪检监察、法律和后勤等保障工作;负责支队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依法审批、管理枪支、弹药、危险爆炸物品等;负责公共场所安全审核和淫秽物品鉴定;检查、指导、监督区、县市治安管理行政执法;依法查处群众举报和影响较大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牵头组织处置群体性治安事件;调处跨区、县市重大治安纠纷;依法审批集会游行示威;负责组织实施全市性大型经贸、文体和重大庆典活动的治安保卫工作;负责重点地区、重点场所和重点部位的治安工作的指导;负责侦破治安部门管辖的刑事案件;负责全市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的建立、管理和维护;指导监督检查全市水上治安管理工作,负责市区水上治安管理工作;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和市公安局交办的其他事项[15]
刑事侦查支队(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刑事侦查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综合、分析、研究全市刑事敌情,指导、协调全市刑侦工作。
(二)负责支队民警队伍的思想政治、教育培训、纪检监察、法制和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支队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
(三)调查、掌握、研究全市刑事犯罪情况,及时准确地为上级部门提供刑事情报信息,并提出工作对策,组织开展打击刑事犯罪的专项斗争。
(四)组织全市重、特大刑事案件的侦查。
(五)负责可能判处无期徒刑以上案件、危害国家安全案件、涉外案件的预审指导工作;对分局、县(市)局刑侦预审部门的预审业务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六)指导全市刑侦基础业务建设。
(七)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和市公安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八)负责指导全市刑事科学技术建设;负责全市治安监控、社会监控基础信息采集、管理和应用,参与全市重特大刑事案件的视频侦查工作[16]
森林公安局承担森林和草原防火相关工作,负责火场警戒、交通疏导、治安维护、火案侦破等,查处森林和草原领域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协同林草部门开展防火宣传、火灾隐患排查、重点区域巡护、违规用火处罚等工作。掌握生态环境、生物安全等领域犯罪动态,拟订预防、打击对策;组织开展对生态环境、生物安全等领域犯罪案件的侦査工作[17]
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掌握经济犯罪动态、分析、研究经济犯罪情况,拟订防控对策;组织、指挥辖区内开展专项行动;办理中央、公安部、省政府、厅领导、市党委和市政府交办的重特大经济犯罪案件,以及在市内重大影响的经济犯罪案件等;按照《公安部刑事案件管辖分工规定》《刑法修正案(六)》的规定,主要管辖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和侵犯财产罪中的85种案件;负责和指导监督经济犯罪案件侦查工作[18]
公共交通治安管理分局贯彻执行党和政府在城市管理、公共交通治安管理中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处置危害城市管理、公共交通治安管理方面的重大事件;负责分局民警队伍的思想政治、教育培训、纪检监察、法制工作,做好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分局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负责城市管理、公共交通治安管理的法制宣传,预防、控制和处置有关城市管理、公共交通管理中的各类群体性事件,负责侦查和查处管辖范围内的刑事犯罪案件和治安案件;依法查处、调解城区公交、地铁和客运站、场、点、线及车辆上发生的治安案件和治安纠纷;指导、配合查处全市行政区域范围内长途客运车辆上发生的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负责城市管理、公共交通治安管理中的统计和情况综合分析,为上级提供决策依据;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和市公安局交办的其他事项[19]
知识产权犯罪侦查支队负责掌握全市知识产权犯罪动态,分析研究犯罪信息和规律,并拟订预防和打击对策;负责牵头侦破打击、协调统筹全市知识产权犯罪类案件的侦办工作;侦办上级领导交办以及社会高度关注的知识产权犯罪的案件[20]
警务督察支队负责指导、协调全市公安机关的警务督察工作,对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进行现场监督[21]
人口与出入境管理支队负责公民信息管理工作;负责人口统计工作;依法进行户籍管理,指导县(市)区公安局人口管理部门对常住人口、居民身份证、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的管理服务及重点人口、监外罪犯的管理。受理、审批、签发本市公民出入境证件;对境外人员在本市居留、旅行进行管理;管理国籍事务;组织、指导和监督持普通护照的外国人和中国公民出入境管理及其违反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规案件的查处工作;对县级出入境管理部门的业务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22]
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支队负责掌握全市食品药品环境犯罪动态,分析研究犯罪信息和规律,并拟定预防、打击对策;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市食品药品环境犯罪案件的侦办工作;侦办上级领导交办以及社会高度关注的食品药品环境案件;参与区域性食品药品环境安全集中专项整治行动;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行政监管和联合执法[23]
长沙市人民警察学校负责对全市公安民警的轮训、新民警上岗前培训、警衔晋升培训等培训工作和各警种的短期强化训练;负责对全市保安人员的上岗前培训和上岗后的专业轮训;负责对全市保卫干部、治安人员、经济民警等进行相关公安业务技能的教育培训;负责中心教职工的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纪检监察工作;负责中心内的教学、生活设施的管理和维护;负责中心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和市公安局交办的其他事项[24]
监所管理支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监所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综合分析、研究全市监所管理工作现状;负责支队民警队伍的思想政治、教育培训、纪检监察、法制工作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支队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市看守所、拘役所、强制戒毒所、治安拘留所等监所的管理工作;负责侦查所内在押、执行拘留、强制戒毒人员坦白检举的违法犯罪线索;检查、督促、协调县市看守所、治安拘留所的各项业务工作;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和市公安局交办的其他事项[25]
统计日期截至2025.11[26]

分县市局

机构名称主要职能
芙蓉分局负责芙蓉区公安工作[27]
天心分局负责天心区公安工作[28]
岳麓分局负责岳麓区公安工作[29]
开福分局负责开福区公安工作[30]
雨花分局负责雨花区公安工作[31]
高新区分局负责高新区公安工作[32]
望城分局负责望城区公安工作[33]
统计日期截至2025.11[34]

现任领导

职务姓名
长沙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一级巡视员,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1][35][2]余良勇
长沙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局长彭迟平[36]
长沙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兼政治部主任唐明[37]
长沙市纪委监委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市公安局党委委员、第一副督察长刘兵辉[38]
长沙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李军龙[39]
长沙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兼天心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天心分局党委书记、局长刘海平[40]
统计日期截至2025.12[41]

办公位置

长沙市公安局的办公地址位于长沙市芙蓉区解放西路138号1-7号楼。[3][4]

获得荣誉

名称湖南省2022年“最美警队”[42]
team长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指挥中心
time2023
名称湖南省2022年“最美警队”[42]
team长沙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水警大队
time2023
名称第四届湖南省刑事技术职业技能竞赛理化检验项目第一名[43]
team长沙市公安局
time2023
名称第四届湖南省刑事技术职业技能竞赛警犬技术项目[43]
team长沙市公安局
time2023
名称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44]
team长沙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
time2023
名称全国优秀公安基层单位[45]
team长沙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第二管理大队
time2022
名称全国优秀公安局[45]
team长沙市公安局望城分局
time2022
名称全国优秀公安基层单位[45]
team长沙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雷锋派出所
time2022
名称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集体[45]
team长沙市公安局雨花分局刑侦大队
time2022
名称湖南省五四红旗团委(团工委)[46]
team长沙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团委
time2022
名称长沙市先进基层党组织[47]
team长沙市公安局天心分局刑侦大队党支部
time2021
名称长沙市先进基层党组织[47]
team长沙市公安局望城分局星城派出所党支部
time2021
名称长沙市先进基层党组织[47]
team长沙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党支部
time2021

参考资料 47

  1. 余良勇同志简介 — 长沙市公安局
  2. 快讯|余良勇任长沙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长沙市公安局局长 — 长沙晚报掌上长沙-今日头条
  3. 机构信息 — 长沙市公安局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5. 刘新良同志简介 — 长沙市公安局
  6. 长沙市公安局警令部 — 长沙市公安局
  7. 长沙市公安局政治部 — 长沙市公安局
  8. 下设机构 — 长沙市公安局
  9. 长沙市公安局科技与信息化支队 — 长沙市公安局
  10. 长沙市公安局禁毒支队 — 长沙市公安局
  11. 长沙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 — 长沙市公安局
  12. 长沙市公安局法制支队 — 长沙市公安局
  13. 长沙市公安局单位内部安全保卫支队 — 长沙市公安局
  14. 长沙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 长沙市公安局
  15. 长沙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 — 长沙市公安局
  16. 长沙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 — 长沙市公安局
  17. 长沙市公安局森林公安局 — 长沙市公安局
  18. 长沙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 — 长沙市公安局
  19. 公共交通治安管理分局 — 长沙市公安局
  20. 知识产权犯罪侦查支队 — 长沙市公安局
  21. 长沙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 — 长沙市公安局
  22. 人口与出入境管理支队 — 长沙市公安局
  23. 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支队 — 长沙市公安局
  24. 长沙市公安局
  25. 监所管理支队 — 长沙市公安局
  26. 直属机构 — 长沙市公安局
  27. 长沙市公安局芙蓉分局 — 长沙市公安局
  28. 长沙市公安局天心分局 — 长沙市公安局
  29. 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分局 — 长沙市公安局
  30. 长沙市公安局开福分局 — 长沙市公安局
  31. 长沙市公安局雨花分局 — 长沙市公安局
  32. 长沙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 — 长沙市公安局
  33. 长沙市公安局望城分局 — 长沙市公安局
  34. 长沙市公安局
  35. 余良勇被提名为长沙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人选 — 华声在线-今日头条
  36. 彭迟平同志简介 — 长沙市公安局
  37. 唐明同志简介 — 长沙市公安局
  38. 刘兵辉同志简介 — 长沙市公安局
  39. 李军龙同志简介 — 长沙市公安局
  40. 刘海平同志简介 — 长沙市公安局
  41. 领导信息 — 长沙市公安局
  42. 湖南省2022年“最美湘警”名单发布 — 华声在线
  43. 蝉联!长沙公安喜获第四届湖南省刑事技术职业技能竞赛团体一等奖 — 澎湃新闻
  44. 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榜揭晓 长沙3个单位3名同志获表彰 — 长沙市人民政府
  45. 关于对全国公安系统英雄模范立功集体表彰大会各表彰项目候选对象进行公示的公告 — 人民公安报
  46. 湖南省五四红旗团委、湖南省五四红旗团支部、湖南省优秀共青团员、湖南省优秀共青团干部拟表彰对象公示 — 湖南共青团
  47. 快讯|长沙市“两优一先”表彰大会召开(附名单) — 长沙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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