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县

长春县

长春县

长春县,原为清朝末期设置的长春府,属于吉林省。[0]最初属于蒙古郭尔罗斯前旗游牧地。嘉庆五年(1800年)设立长春厅,[1]隶属于吉林将军,[2]与县同制,驻地在新立屯(今吉林省长春市新立城镇),即长春厅。道光五年(1825年)迁至宽城子(今吉林省长春市老城区)。[3]光绪八年(1882年),长春厅的理事通判改为抚民通判兼理事衔。[4]光绪十五年(1889年)春,朝廷准长春厅升为长春府,[5]下辖农安县。宣统元年(1909年)四月,长春府成为西南路道驻地,农安县直属西南路道。中华民国成立后,民国二年(1913年)废除长春府,改置长春县。[6]中华民国成立后,地方行政单位设置、体制、官署名称和官吏称谓等,都发生了变动。

长春县,原为清朝末期设置的长春府,属于吉林省[1]最初属于蒙古郭尔罗斯前旗游牧地。嘉庆五年(1800年)设立长春厅[2]隶属于吉林将军[3]与县同制,驻地在新立屯(今吉林省长春市新立城镇),即长春厅。道光五年(1825年)迁至宽城子(今吉林省长春市老城区)。[4]光绪八年(1882年),长春厅的理事通判改为抚民通判兼理事衔。[5]光绪十五年(1889年)春,朝廷准长春厅升为长春府,[6]下辖农安县宣统元年(1909年)四月,长春府成为西南路道驻地,农安县直属西南路道。中华民国成立后,民国二年(1913年)废除长春府,改置长春县。[7]

历史沿革

中华民国成立后,地方行政单位设置、体制、官署名称和官吏称谓等,都发生了变动。

民国二年(1912年)三月长春府改为长春县,府衙署改名长春县公署,县公署内设内务、财务、教育、实业四个科,科下设股。县分三等,长春县是一等县。首任长春县知事是长沙人苏鼎铭。

1913年,长春县辖5个区、80个乡、1573个自然屯。

民国三年(1914年)六月,长春县划属吉林省吉长道所辖。

民国十八年(1929年)废道制,长春县直属吉林省

1952年10月14日长春县撤销,辖区并入长春市

长春县地图
长春县地图

地理位置

原为清朝末期设置的长春府,属于吉林省。

行政区划

1929年改设10个区,即一区(卡伦)、二区(bài子沟)、三区(万宝)、四区(鲍家)、五区(合隆)、六区(四间房)、七区(双城堡)、八区(龙玉)、九区(双龙台)、十区(长春堡)。

人口

557778人(1926年)。

交通

在县城里有21条街、27条胡同;在商埠地内有18条路、5条街、27条胡同;在铁路附瞩地内有18条通、 24条町。

参考资料 7

  1. 长春记忆与文化根脉 — 光明新闻
  2. 解读城市历史变迁——评《长春历史地图集》 — 光明新闻
  3. 老长春的行政长官 — 搜狐网
  4. 史海钩沉:你知道吗?长春城最早的地名就叫“宽城子” — 今日头条
  5. 青史留名的李金镛 — culture.cnjiwang.com/
  6. 【珍稀舆图】1909年的《长春府舆图》 — 网易
  7. 南关区行政区划变迁 — 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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