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瑞林

金瑞林

金瑞林,男,满族,1931年11月19日生于河北省滦南县,是中国共产党党员。他是北京大学法学院经济法教研室的教授,同时也是环境法专业的博士生导师。金瑞林教授的主要研究领域是环境法,他在国内高校中最早开设环境法课程,并招收环境法硕士和博士生。2011年2月25日,金瑞林教授在北京因病逝世,享年80岁。[0][1][2]金瑞林1959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并留校任教。他曾跟随著名民法学家芮沐教授学习民法,并从事相关的教学和研究工作。1977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原国务院环保领导小组起草我国首部环保法草案,金瑞林受邀参与其中,自此开始了他对环境法的研究和教学工作。

金瑞林,男,满族,1931年11月19日生于河北省滦南县,是中国共产党党员。他是北京大学法学院经济法教研室的教授,同时也是环境法专业的博士生导师。金瑞林教授的主要研究领域是环境法,他在国内高校中最早开设环境法课程,并招收环境法硕士和博士生。2011年2月25日,金瑞林教授在北京因病逝世,享年80岁。[1][2][3]

早年经历

金瑞林1959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并留校任教。他曾跟随著名民法学家芮沐教授学习民法,并从事相关的教学和研究工作。1977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原国务院环保领导小组起草我国首部环保法草案,金瑞林受邀参与其中,自此开始了他对环境法的研究和教学工作。

教育贡献

金瑞林在20世纪70年代末中国法学复兴时期,选择了环境法作为自己的专攻方向。1978年,他在北京大学法律系设立了国内第一个环境法方向的硕士研究生项目。1980年,他又在国内其他法学院系之前,为北大法律系本科生开设了环境法课程。金瑞林教授在环境法学科的建设上做出了巨大贡献,他不仅培养了众多环境法领域的专家学者,还在教材编写、学术交流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学科建设

金瑞林教授积极推动环境法学科的建设与发展。1982年,他协助成立了北大环境科学中心,这是一个具有交叉学科性质的实体研究和教学机构。此外,他还积极参与了环境法教学计划的制定工作,确保环境法学成为了经济法专业的必修课和法律专业的选修课。金瑞林教授还组织编写了环境法学教材,为环境法的教学和研究提供了重要的支撑。

国际交流

金瑞林教授积极促进了国内外环境法的学术交流。他曾在多个国际会议上担任主持人,并组织翻译了多部外国环境法与管理丛书。他还多次出国访问讲学,将国外的环境法学研究成果带回国内,并与其他高校分享。

荣誉与影响

金瑞林教授的学术成就得到了广泛认可。1993年,他被国务院评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同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在北大设立了中国首个环境法学博士学位授予点。金瑞林教授的学生们在他指导下取得了丰硕的学术成果,他的教学理念和人格魅力对学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参考资料 3

  1. 【纪念金瑞林教授】中国环境法学的创始人:金瑞林
  2. 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
  3. 【纪念金瑞林教授】严厚福:缅怀师爷金瑞林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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