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民制,日本大和国时期的奴隶制,产生于4世纪末,大化改新后被废除。“部”是皇室和贵族占有的奴隶集体,一般冠以主人名、职业名,种类有田部、部曲、品部等。部民制是日本大和时代的社会制度,部民组织一般由低级氏族贵族领导,称为伴造,可以世袭。
具体内容
大和国统治集团的奴隶人数众多,按分工分别编成不同的部,包括负弓矢以充警卫的韧负部;提供陶制品的土师部、陶部;充任宫廷杂务的膳部、豚养部、马饲部、锻冶部、弓削部;地方上提供水产的海部、看守山林的山部;在屯仓、田庄中耕作的田部、部曲;由外来侨民中的有知识者编成的史部、藏部等。其中以在皇室直辖领地中劳作的田部和在贵族的田庄中从事生产的部曲数量最大。田部民又包括三种类型:将移民和被征服者直接编成田部;保留原有的农村公社的形式,采取向公社成员征收年贡形式进行剥削的田部;由地方贵族所献的私有奴隶部曲──徭丁编成的田部。部曲则往往以其所属贵族的氏姓作为部名,如大仲部、苏我部等。部民组织一般由下级氏族贵族统帅,称为伴造,职位可以世袭。有的贵族与部民并无血缘关系,但也自称氏上,将部民作为氏人。对于外来的部民,往往保留其原有的内部结构,由其原首领任伴造,部民中有的为天皇或皇族私有,分别名之为名代和子代。部民制的“部民”概念源于中国的部曲,表明了文化交流对日本社会制度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