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生山,男,1959年2月16日出生,吉林省九台市人,现在吉林省长春市监狱服刑,长春砍手门事件郝志鹏之父。[1][3]
2011年10月8日,郝生山因为儿子郝志鹏和吴天昊打球时发生冲突,带领人冲进球场殴打吴天昊,并砍伤了吴天昊的双手。吴天昊在送往医院急救,最终因为伤势过重,不治身亡。10月9日,郝生山向公安局投案自首并被警方刑事拘留。之后公安机关还对郝生山涉嫌经济犯罪情况进行了深入侦查,并依法查封扣押了相关资产。[4][3][2]2013年2月6日,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认定郝生山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年8月8日,郝生山提出上诉,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理认定郝生山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之后经过几次判决,最终判郝生山无期徒刑的刑罚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一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改为剥夺政治权利八年。[1]
人物经历
2011年10月8日下午,郝生山的儿子郝志鹏与吴天昊的争执后,郝志鹏打电话向郝生山求助,郝生山带人砍伤吴天昊,导致吴天昊手差点被砍断,只剩皮肤相连,被送院抢救。之后在送往医院途中因伤势过重死亡。[3][4]10月9日,郝生山向公安局投案自首并被警方刑事拘留。公安机关还对郝生山涉嫌经济犯罪情况进行了深入侦查,并依法查封扣押了相关资产。[3][2]最终郝生山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一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八年。[1]
事件背景
2011年10月8日,吉林省实验中学高三学生吴天昊与几名同学相约来到长春市百屹会馆的篮球场内。吴天昊打算报考篮球专业,他想抓紧时间练球。大约一小时后,另外几个年龄相仿的学生也来到篮球场加入了比赛,其中包括长春市第二实验中学的高三学生郝志鹏。在打球过程中,吴天昊和郝志鹏发生身体碰撞,双方继续比赛。没过多久,接着因言语不和,双方就厮打在一起。两伙人的争执并没有持续太长时间,很快就被围观的人劝开。在扭打过程中郝志鹏眼角受伤,给自己的父母打电话求援。大约过了十多分钟,与郝志鹏的父母同来的一名男子和郝志鹏的父亲低声交谈起来,其中一人还称郝志鹏的父亲为姐夫。[2]
事件经过
2011年10月8日下午,吴天昊与几名同学相约去到长春市百屹会馆的篮球场打球,几名年龄相仿、素不相识的男孩加入,其中包括郝生山的儿子郝志鹏。吴天昊与郝生山的儿子因身体碰撞发生争吵,进而两伙人展开了厮打。郝志鹏打电话向郝生山求助,不久后便来了数十名男子,每人均手持长约三十厘米的片刀,砍向吴天昊。有人拿刀朝吴天昊头部砍去,吴天昊举手一挡,手差点被砍断,只剩皮肤相连,被送院抢救。[3]吴天昊在送往医院急救,最终因为伤势过重,不治身亡。[4]
之后吴天昊的表姐在微博上发帖表示,郝生山是开煤矿的,当时开着奔驰车过来的,对吴天昊说‘我们家有的是钱,给你打残了我能摆平,就是打你’。[5]
判审结果
10月9日,郝生山向公安局投案自首并被警方刑事拘留。公安机关还对郝生山涉嫌经济犯罪情况进行了深入侦查,并依法查封扣押了相关资产。[3][2]
2013年2月6日,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长刑二初字第10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认定郝生山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郝生山不服,提出上诉。同年8月8日,该案经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作出吉刑一终字第56号州事附带民事判决,认定郝生山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即交付执行。[1]2018年10月29日,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吉01刑更2939号裁定,对郝生山减去有期徒刑九个月。[6]之后经过几次判决,最终判郝生山无期徒刑的刑罚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一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改为剥夺政治权利八年。[1]
各方回应
家庭成员
参考资料 6
- 参考 1
- 高中生因打球纠纷被砍双手致死 两嫌犯投案自首 — 北方网
- 长春“砍手门”案细节曝光 双方水军网上打仗 — 北方网
- 吉林长春"砍手门"争议不断 打人者非煤老板之子 — 中国新闻网
- 长春“砍手门”网络喧嚣背后:死者先动手 — 河北新闻网
- 参考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