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教育局

郑州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郑州市教育局

郑州市教育局是郑州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2]2022年3月,郑州市教育局入选河南省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先进单位名单。[3]

郑州市教育局是郑州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3]

2022年3月,郑州市教育局入选河南省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先进单位名单。[4]

机构职能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省委、省政府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起草有关教育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

(二)研究拟定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统筹全市教育工作总体布局并负责协调推进和督促落实。指导全市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制定教育事业的发展重点、结构、规模、速度和步骤,并负责指导、协调、督促实施;负责全市教育信息的统计工作。

(三)坚持党的领导,统筹全市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工作,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工作,推进全市教育系统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负责隶属于市教育局学校基层组织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学校的思想政治、意识形态工作、品德教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劳动教育工作、国防教育工作;指导校园文化建设。

(四)负责授权范围内的干部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教育系统的纪检、监察、审计、统战、老干部和群团工作;指导教育系统落实好党的民族宗教政策;负责教育系统安全稳定与信访工作。

(五)综合管理全市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中等专业教育、成人教育、师范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少数民族教育、地方高等教育、远程教育等工作;负责推进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落实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指导全市教育督导工作,负责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负责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

(六)协调指导全市学校教育体制、办学体制及学校内部管理体制的改革,协调教育内部与外部的关系。

(七)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统筹管理;参与拟定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协调管理教育专项经费;负责统计全市教育经费收支情况;指导教育审计工作;负责直属单位审计工作。

(八)主管全市教师工作。负责教师资格认定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教师学历培训、继续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的表彰奖励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内部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指导全市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九)会同有关部门审核直属学校的设置、更名、撤销与调整;按照有关规定配合有关部门提出学校编制标准。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定中等专业学校、职业学校、师范学校、中小学的招生指导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地方高校、中等专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师范类院(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

(十一)负责管理教育系统教科研工作和信息化建设,协调指导地方高校承担有关科研项目的实施工作。

(十二)归口管理教育系统的外事工作,负责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教育交流与合作。

(十三)贯彻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全市普通话推广工作;指导教育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团组织工作。

(十四)做好已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的服务和监管工作。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关于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管理问题的职责分工。毕业生就业政策由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郑州市教育局等部门拟订。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郑州市教育局负责;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5]

内设机构

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综合协调局机关的政务;负责会议组织、文秘、信息、档案、保密、督办查办、机关后勤服务等工作。[6]

人事处

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工作和人事工作;协调、指导教育系统职称评审、岗位设置和工资福利工作;负责师范类院(校)毕业生的就业报到服务工作;负责教育系统表彰奖励工作;指导市属各级各类学校内部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工作。[7]

组织干部处

按照规定的权限负责干部的管理工作;负责对干部的监督工作和学习培训;负责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统战工作和知识分子工作。协调指导民族教育和教育系统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工作;指导教育系统落实党的宗教政策。[8]

党组织建设办公室

研究制定全市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工作总体规划、年度计划组织实施;负责直属学校和单位党的建设工作;负责地方高校、直属学校和单位党组织设立、撤销、调整;负责地方高校、直属学校和单位的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工作;指导各县(市、区)和民办学校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工作。[9]

宣传外事处(团委)

负责全市教育系统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和意识形态工作。负责教育系统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指导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指导校外教育工作;指导校园文化建设,统筹全市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及时处理网络舆情及突发事件;负责教育系统的学习、宣传、通讯报道工作;负责协调指导教育系统双拥工作和外事、对外教育合作交流等工作;开展与港澳台的教育交流与合作;指导全市中小学少先队、共青团开展工作。[10]

财务处

参与拟定全市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收费和学生资助的政策;统筹管理教育经费;编制市级教育事业费预算、决算计划;负责全市教育经费统计工作;协调管理教育专项经费;监督管理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和财务工作;指导全市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的图书馆和实验设备配备工作;管理教育贷款和赠援款;负责全市教(职)工工资发放的督促检查工作。[11]

基础教育处

管理全市基础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工作,指导基础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管理中小学德育、科学教育和劳动教育工作;负责中小学思想政治课建设工作;负责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工作;负责民办基础教育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负责我市内地西藏班新疆班教育教学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西藏班新疆班教育管理服务工作;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和推广普通话工作;承办郑州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组织协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12]

职成教处

管理全市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工作。指导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教学改革工作;指导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作;指导职业学校专业、课程与教材、实习实训基地、“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等工作;指导中等职业学校德育与职业指导、招生和学籍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开展各类职业教育竞赛活动;指导城乡社区教育、职工教育、老年教育、农民文化教育等终身教育工作。负责普通、成人中等职业学历教育的学籍管理工作;负责中等职业学校思想政治课建设工作。[13]

高等教育处

管理地方高校的教育工作。组织实施地方高校教育教学、科研、师资、管理等市本级项目建设;指导地方高校教育人才培养和教学改革工作;指导地方高校专业、课程教材、教学实验及图书馆建设;指导地方高校学生的思想政治课建设工作;指导地方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参与拟定普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参与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管理;指导民办高等教育规范健康发展;指导改进地方高校高等教育评估工作。[14]

体卫艺处

管理全市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国防教育工作;拟定体育、卫生、艺术教育教学的指导性文件;负责教育系统组团参加全省、全国性体育比赛、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和国防教育交流活动;协调指导学校的军事训练和国防教育活动;负责局属单位的卫生创建工作。 [15]

发展计划法规处

负责制订全市教育发展战略,起草教育地方性法规和教育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负责教育综合改革的研究工作;负责局属学校体制改革和布局规划、结构调整;会同有关部门承办局属学校的设置、撤销和更名;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教育基本建设项目及投资;下达市区中等教育学校招生计划;负责全市教育事业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工作;负责招生考试有关违规违纪处罚;承办全市教育系统法制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和行政复议、应诉工作。[16]

教师教育处

综合管理全市中小学校和市属师范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负责中小学师资和幼儿教师的培训工作;负责市属师范学校的教学质量评估和教育教学改革工作。负责全市公费师范生相关工作;负责全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负责相关事项的事前服务、日常巡查和事后监管。[17]

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处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信息化和电子政务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编制教育信息化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教育系统信息资源的整合、共享,建立教育数据中心和共享平台;负责学校创新教育,提升青少年科技创新能力;构建‘互联网+教育’条件的人才培养新模式;指导学校信息化教与学应用覆盖工作等。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信息化建设。[18]

离退休干部工作处

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19]

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党群工作。[20]

教育督导室办公室

落实教育督导的规章制度和标准,指导全市教育督导工作;拟订全市教育督导工作计划和指导方案,并对被督导单位的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承担上级教育督导相关协调工作;督导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负责开展郑州市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监测;起草市级督导报告;负责全市各级督学培训;承担郑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21]

党风行风建设工作办公室(郑州市教育局审计处)

负责全市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纪检监察、行风建设工作;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市直属单位的巡察工作,督办有关巡视巡察整改工作事项;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审计工作,负责直属单位审计工作。[22]

民办教育管理处(行政审批办公室)

拟定本市民办教育的发展规划、政策和地方性法规;负责全市民办教育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承办民办学校(教育机构)的设立、变更和终止的审批工作;协同相关业务处室对民办学校进行教育教学评估、安全监管、信访处理和办学情况年度检查工作;负责相关行政审批事项的事前服务、日常巡查和事后监管。[23]

信访处

负责全市教育系统信访稳定工作;及时反映和协调处理有关重大信访问题和突发事件。 [24]

安全保卫处

制订全市教育系统安全工作规划和规章制度;负责教育系统平安建设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检查、考核和评比;协调指导学校安全生产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负责校车管理、消防、防汛、校园欺凌、防震减灾、反恐、反邪教、食品安全等相关工作;协调处置安全突发事件。[25]

直属单位

教学研究室

现代教育信息技术中心

中小学卫生保健站

招生考试中心

教育中心管理处

实验教学装备中心

职业教研室

成人教研室

中小学校外教育教学管理研究中心

招待所

教育科学研究所

结算资助中心

实践教育基地

幼教发展中心[26]

现任领导

姓名职位
王丽娟郑州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2]
程心刚郑州市教育局党组副书记[27]
葛飞郑州市教育局副局长[28]
杜国政郑州市教育局党组成员、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组长[29]
孟杰郑州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30]
李正郑州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31]
张云峰郑州市教育局总职业指导师[32]
曹章成郑州市教育局督学[33]
花林昌郑州市教育局三级调研员[34]
崔林斌郑州市教育局三级调研员[35]

注:以上数据截至2023年12月12日

所获荣誉

2017年11月,郑州市教育局被评为“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单位”。[36]

2019年10月,入选2019年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满天星”训练营名单。[37]

2020年10月,被授予“河南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称号。[38]

2021年2月,荣获2020年度全省教育系统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先进集体”。[39]

2021年9月,郑州市教育局入选拟推荐2016-2020年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拟表彰名单。[40]

2022年3月,入选河南省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先进单位名单。[4]

参考资料 40

  1. 信息公开指南 — 郑州市教育局
  2. 王丽娟 — 郑州市教育局
  3. 政府机构 — 郑州市人民政府
  4. 河南省政府表彰20个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先进单位 — 河南省人民政府
  5. 机构职能 — 郑州市教育局
  6. 办公室 — 郑州市教育局
  7. 人事处 — 郑州市教育局
  8. 组织干部处 — 郑州市教育局
  9. 党组织建设办公室 — 郑州市教育局
  10. 宣传外事处(团委) — 郑州市教育局
  11. 财务处 — 郑州市教育局
  12. 基础教育处 — 郑州市教育局
  13. 职成教处 — 郑州市教育局
  14. 高等教育处 — 郑州市教育局
  15. 体卫艺处 — 郑州市教育局
  16. 发展计划法规处 — 郑州市教育局
  17. 教师教育处 — 郑州市教育局
  18. 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处 — 郑州市教育局
  19. 离退休干部工作处 — 郑州市教育局
  20. 机关党委 — 郑州市教育局
  21. 教育督导室办公室 — 郑州市教育局
  22. 党风行风建设工作办公室(郑州市教育局审计处) — 郑州市教育局
  23. 民办教育管理处(行政审批办公室) — 郑州市教育局
  24. 信访处 — 郑州市教育局
  25. 安全保卫处 — 郑州市教育局
  26. 直属单位 — 郑州市教育局
  27. 程心刚 — 郑州市教育局
  28. 葛飞 — 郑州市教育局
  29. 杜国政 — 郑州市教育局
  30. 孟杰 — 郑州市教育局
  31. 李正 — 郑州市教育局
  32. 张云峰 — 郑州市教育局
  33. 曹章成 — 郑州市教育局
  34. 花林昌 — 郑州市教育局
  35. 崔林斌 — 郑州市教育局
  36. 郑州市教育局被评为“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单位” — 郑州市人民政府
  37. 教育部公布:2019年河南新增198所校园足球特色学校 — 映象网-今日头条
  38. 河南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名单(300个) — 河南日报
  39. 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表彰2020年度全省教育系统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 — 河南省教育厅
  40. 关于拟推荐全国“七五”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 表彰名单公示 — 郑州市司法局 郑州市政府法制网
广告位:底部(ad-bottom)—— 请到中台「公共区块」编辑此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