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亨日

白山市政府原副秘书长

郑亨日

郑亨日,男,朝鲜族,1966年10月2日出生,研究生学历,1990年7月参加工作,1988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0]曾任白山市政府副秘书长。2018年1月消息,经报吉林省委批准,吉林省纪委给予郑亨日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1]

郑亨日,男,朝鲜族,1966年10月2日出生,研究生学历,1990年7月参加工作,1988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曾任白山市政府副秘书长。

2018年1月消息,经报吉林省委批准,吉林省纪委给予郑亨日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2]

人物履历

1994年11月,任共青团长白县委副书记;

1995年7月,任长白县十一道沟乡乡长;

1997年11月,任共青团长白县委书记;

2001年6月,任长白县长白镇党委书记;

2004年3月,任长白县副县长;

2008年3月,任长白县委副书记、县长;

2016年5月,任白山市政府副秘书长。[1]

任免信息

2017年11月4日,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郑亨日辞去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3]

违纪被查

2017年9月消息,经吉林省委批准,白山市政府副秘书长,长白县政府原县长郑亨日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审查。[1]

依法双开

2018年1月消息,经报吉林省委批准,吉林省纪委给予郑亨日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2]

参考资料 3

  1. 白山市政府副秘书长郑亨日接受组织审查 — 中共长春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长春市监察委员会
  2. 吉林白山“五毒县长”审查当日仍在赌博 — 盐城市纪委监委
  3.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十二届〕第二十八号 — 新华网-今日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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