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钢,男,一级高级法官,西南政法学院法律专业毕业,曾任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1]
人物经历
曾任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兼政治部主任、审判委员会委员,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
任免信息
2012年5月24日上午,重庆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任命邹钢为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院长。[2]
2022年1月,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邹钢同志辞去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
事迹表现
2011年5月18日至30日,由最高人民法院主办的“法治·法院·法官——全国法院情景书画摄影展”在北京中国国家博物馆展出。重庆市五中法院邹钢与张越拍摄的《巡回审案·在路上》、《院坝开庭》、《田间地头做调查》、《回访少年犯》从数千幅摄影作品中脱颖而出,成为佼佼者参加展出,受到专家评委和最高法院领导的好评。
任职表态
参考资料 2
- 基层行〡胡红军院长赴丰都法院调研 — 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 邹钢任重庆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 财新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