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钢

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原院长、党组书记

邹钢

邹钢,男,一级高级法官,西南政法学院法律专业毕业,曾任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0]曾任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兼政治部主任、审判委员会委员,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

邹钢,男,一级高级法官,西南政法学院法律专业毕业,曾任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1]

人物经历

曾任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兼政治部主任、审判委员会委员,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

任免信息

2012年5月24日上午,重庆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任命邹钢为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院长。[2]

2022年1月,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邹钢同志辞去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

事迹表现

2011年5月18日至30日,由最高人民法院主办的“法治·法院·法官——全国法院情景书画摄影展”在北京中国国家博物馆展出。重庆市五中法院邹钢与张越拍摄的《巡回审案·在路上》、《院坝开庭》、《田间地头做调查》、《回访少年犯》从数千幅摄影作品中脱颖而出,成为佼佼者参加展出,受到专家评委和最高法院领导的好评。

任职表态

2012年5月24日,重庆市三中法院召开全院干部大会,宣布院主要领导人事任职决定。重庆市委组织部胡奕副部长宣布了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三中法院主要领导的任职决定:邹钢同志任市三中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邹钢院长表示坚决服从组织安排和市委、市高院党组的决定,对组织的信任和支持表示感谢。他同时表示,市三中法院有着团结的班子、富有战斗力的队伍,积淀了厚重的发展力量,他作为市三中法院的一员,将立足岗位职责,恪尽职守,认真履职,在市委和市高法院党组的领导下,紧紧团结党组一班人,带领全院干警,围绕全市发展大局,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为市三中法院跨越发展鞠躬尽cuì

参考资料 2

  1. 基层行〡胡红军院长赴丰都法院调研 — 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2. 邹钢任重庆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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