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简

明朝咸宁人

邢简(1418-1478),陕西咸宁人。生于永乐十六年(1418)岁次戊戌十二月十一日。正统十二年(1447)丁卯科举人,解元;景泰五年(1454)甲戌科进士,第三甲第179名。授刑部主事,擢真定府知府。升浙江左参政,寻转顺天府尹。升南京大理卿,寻徵拜户部侍郎。卒于成化十四年(1478)岁次戊戌五月初五。【明墓】明户部右侍郎邢简墓在八里村东。

邢简(1418-1478),陕西咸宁人。生于永乐十六年(1418)岁次戊戌十二月十一日。正统十二年(1447)丁卯科举人,解元;景泰五年(1454)甲戌科进士,第三甲第179名。授刑部主事zhuó真定府知府。升浙江左参政,寻转顺天府尹。升南京大理卿,寻徵拜户部侍郎。卒于成化十四年(1478)岁次戊戌五月初五

【明墓】明户部右侍郎邢简墓在八里村东。

主要成就

乾隆二十七《正定县志》卷三十 名宦下

天顺七年(1463)由刑部主事知真定府。宪度严明,杜弊均徭。于番汉、官军、勋贵、田土,悉斟酌周当。尤敦崇学校。修文庙,建公署,政绩章章,在人耳目。居任七年,吏民贴服,有琴鹤双清之颂。

大明宪宗孝皇帝实录卷之一百一十八

成化九年秋七月辛卯

升浙江布政司左参政邢简为顺天府府尹

大明宪宗纯皇帝实录卷之一百三十六

成化十年十二月丁未

免顺天府明年易州山厂柴夫八百六十六名,从府尹邢简请也。

大明宪宗纯皇帝实录卷之一百三十八

成化十一年二月辛丑

顺天府府尹邢简奏:京自去岁,三秋不雨,一冬少雪。今春仍不雨,夏麦既不畅茂,秋禾尤难布种,请率僚属及京县官,斋祷于都城隍庙,从之。

大明宪宗纯皇帝实录卷之一百五十一

成化十二年三月甲寅

顺天府府尹邢简,以灾异修省条陈:本府事宜一分豁重役。本府所属州县人民,除粮差及借倩车两外,每年户礼工三部,派买榛栗猪羊鸡鹅并栌木等料,非止一端。虽称给与官钱,实民间出钱买纳,况累民添设夫役数多。及太常寺坐派荐新祭祀品物,俱系重务。又有别项供应出自一时急用者,比之在外府县科差百倍,民甚苦之。乞敕该部量派在外司府州县买办供用一比例便民。内府各监局并各部光禄寺颜料纸劄等件,岁以万计,俱坐宛平、大兴二县,并通州各项铺户预先买纳,然后估价领钞,铺户之贫者,不免称贷应用,比及关领,利归富家,民受侵损。虽经议奏,令随即关与缘钱钞俱在内库关领,甚难,况用脚价陪补益多。今在外司府俱有官库收贮钱钞以备公用。乞于本府亦设官库quán除库官二员,掌管出纳,每年就拨本府所属户口商税等项钱钞于此,上纳数若不足,则令户部别行拨补,遇有买办随价支给,具数呈部,以防侵欺下户。部议,以所奏有便于民,从之。

大明宪宗纯皇帝实录卷之一百六十五

成化十三年夏四月己酉

以京师旱,命顺天府府尹邢简,祷于都城隍之神。

成化十三年夏四月辛亥

以顺天府府尹邢简为南京大理寺卿吏部以南京监察御史任英等建言会推也

明宪宗纯皇帝实录卷之一百六十六

成化十三年五月甲戌

刑部左侍郎杜铭乞以子潮、南京大理寺卿邢简乞以子野亨,为国子监生,许之。

明宪宗纯皇帝实录卷之一百七十

成化十三年九月丙子

南京都察院右都御史林聪、大理寺卿邢简,俱自陈乞罢,上曰:聪简已升用,不许辞。时召聪为刑部尚书、简为户部右侍郎,未至也。

明宪宗纯皇帝实录卷之一百七十六

成化十四年三月丙子

以太子少保吏部尚书兼谨身殿大学士万安、太子少保户部尚书文渊阁大学士刘珝、太子少保礼部尚书兼文渊阁大学士刘吉、太子少保吏部尚书尹旻兵部尚书余子俊、刑部尚书林聪、工部尚书王复、太子少保兵部尚书兼都察院左都御史王越、通政使司掌司事工部尚书张文质、户部右侍郎邢简、大理寺卿宋旻、詹事府少詹事兼翰林院侍读黎淳、翰林院学士谢一夔侍读学士江朝宗,充殿试读卷官。

明宪宗纯皇帝实录卷之一百七十八

成化十四年五月丙寅

户部右侍郎邢简,卒。简,字居敬,陕西咸宁县人。少力学有志尚,登甲戌进士第,授刑部主事,擢真定府知府。真定,畿内剧郡,番汉官军杂处,勋戚豪右占据民田,哗讼纷沓,简处之有道,上下安之。以荐,升浙江左参政,寻转顺天府尹。京邑供亿繁重,简力为裁省,十去五六。升南京大理卿,寻徵拜户部侍郎。至是端午,侍驾阅武于万岁山之阳,忽疾作,急扶归,抵家而卒。简为人廉介有守,莅政强明,与人交坦然,无矫言饰行。卒之日,囊无余资,士君子惜之者,无间言。

人物评价

少力学有志尚。为人廉介有守,莅政强明,与人交坦然,无矫言饰行。卒之日,囊无余资,士君子惜之者,无间言。

亲属成员

曾祖:中礼。

祖:遵道,以孙简赠顺天府尹。

父:慎,以子简赠顺天府尹。

母:田氏。

弟:宽、清、恕。

娶白氏,继娶卢氏

子:野亨,国子监生,以父简荫历知州

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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