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员(简称:道,俗称:道台,雅称:观察、观察使),明清时期的地方政府官职之一,是省与府之间的地方长官。[1]
在明朝,布政使有佐官左、右参政及左、右参议,这些官员分管各承宣布政使/布政司辖区内的部分地区和钱谷等事务,没有固定人数,根据具体事务的需要,在各个省份增设不同数量的人员,称为分守道。按察使也设有辅佐官员,即副使和佥事,同样没有固定人数,分管各提刑按察使司辖区内的部分地区和刑名等事务,称为分巡道。分巡道和分守道合称为道员。清朝时期,废除了参政、参议、副使、佥事等官衔,专门设置了分守道,主管一省内若干府县的政务;分巡道则主管全省的提学、屯田等专门事务。守道、巡道等各道都增加了兵备的衔级,其长官都被称为道员。清末又在各省设置了巡警道与劝业道。民国初年曾将一省分为数道,以道尹为长官。道员(道台、道尹)为从三品或正四品官员。1911年清朝灭亡后,道员官职被废除。[1][2]
历史沿革
在明朝,布政使有佐官左、右参政及左、右参议,这些官员分管各承宣布政使/布政司辖区内的部分地区和钱谷等事务,没有固定人数,根据具体事务的需要,在各个省份增设不同数量的人员,称为分守道。按察使也设有辅佐官员,即副使和佥事,同样没有固定人数,分管各提刑按察使司辖区内的部分地区和刑名等事务,称为分巡道。分巡道和分守道合称为道员。[1]
在清朝初期,于各省布政使/布政司和按察司分别设置了正官和副官。随后,布政使/布政司的正官和副官被改置为左右参政和参议,这些职位被称为守道;按察司的副使和佥事则被称为巡道。在这一时期,道员的管辖范围通常仅为一个府,或者多个道共同管辖一个府,具体的设置会根据事务和地域的不同而随时进行调整和裁撤。到了康熙六年(1667年),朝廷下令裁撤了守道和巡道共一百零八员,但之后又逐渐恢复了这些职位。直至乾隆十八年(1753年),参政、参议、副使、佥事等官衔被全部裁去,正式定名为守道和巡道。[2]
清朝时期,对地方官制进行了多次改革,其中道员制度的演变尤为显著。清朝废除了参政、参议、副使、佥事等官衔,专置分守道和分巡道。分守道主要负责管理一省内的若干府县政务,而分巡道则主管全省的提学、屯田等专门事务。守、巡诸道多加兵备衔,长官皆称道员。到了清末,又在各省增设了巡警道与劝业道。巡警道主要负责全省的治安、消防、警察等事务,劝业道则掌管全省的农、工、商、矿及交通事务。民国初年,曾将一省分为数道,以道尹为长官。1911年清朝灭亡后,道员官职被废除。[1]
道员官阶
根据清代的官阶制度:道员(道台)是省(巡抚、总督)与府(知府)之间的地方长官。明朝时,省级行政长官布政使下设左、右参政和左、右参议均为辅佐布政使的官员。[3]清朝时期,废除了参政、参议、副使、佥事等官衔,专门设置了分守道,主管一省内若干府县的政务;分巡道则主管全省的提学、屯田等专门事务。守、巡诸道多加兵备衔,长官皆称道员。清末又在各省设置了巡警道与劝业道。民国初年曾将一省分为数道,以道尹为长官。[1]清初的道员官阶不定,乾隆十八年(1753),道员一律定为正四品,同治时期改为从四品。[4]就品阶而言,道员为从三品或正四品官员,官职低于巡抚,略高于知府。[5]
道员分类
直省设立守道和巡道的制度始于明景泰时期。守道是由布政使司派属驻守在某一地方的官员,而巡道则是由按察使司派出巡查某一带地方的官员。守道和巡道的管辖范围不一,有的只管辖一个府,有的则兼辖三、四个府或州。无论是守道还是巡道,都作为藩、臬二司的辅佐官存在。[2]
除了这些常规的守道和巡道,还有一些因特定事务而设置的道员,如粮储道、盐法道、管河道、驿传道等。这些专职道员,有的也可以兼任分守或分巡的职责。此外,某些守道和巡道的官员,还可能兼任兵备、河务、水利、学务、茶马屯田等其他专项职责,这些官员的主要职责是协助藩、臬二司处理相关事务。[2]
粮道
江南、苏松、江安、浙江、云南各设一名粮道官员。山东、湖北、湖南、广东、贵州的粮道官员在光绪、宣统年间被裁撤。江西的粮道官员兼管南昌、抚州、建昌三府的巡查事务,福建的粮道官员兼管福宁的巡查事务,陕西的粮道官员兼管乾州、鄜州的守备事务,这些粮道官员的职位也都被裁撤。[6]
河道
直隶永定河道的官员驻扎在固安。山东运河道、江苏河库道的官员都在光绪末年被裁撤。[6]
海关道
津海关道的官员驻扎在天津。[6]
巡警道
每个省设一名巡警道官员,都驻扎在本省。[6]
浙江金衢严道
浙江金衢严道兼管水利事务,驻扎在衢州。湖南岳常澧道兼管驿传、商埠、关务,驻扎在澧州。[6]
湖南岳常澧道
湖南岳常澧道的官员兼管驿站传递、商业口岸事务以及关税事务,驻扎在澧州。[6]
奉天洮昌道
奉天洮昌道的官员兼管蒙古旗事务,驻扎在辽源州。[6]
直隶通永道
直隶通永道的官员兼管河务、海防、屯田事务,驻扎在通州。[6]
苏松太仓道
苏松太仓道的官员兼管水利、渔业、关务事务,驻扎在上海。[6]
分守道
明朝时期,布政使司设有左、右参政及左、右参议等佐官。这些佐官的主要职责是分管各承宣布政使/布政司辖区内的部分地区,负责管理当地的财政、粮食等事务。这些佐官的职位没有固定的员额,而是根据具体事务的需要进行灵活设置,不同省份的设置数量也有所不同。这些佐官被称为分守道,他们作为布政使的辅助官员,协助处理地方政务。[1]
职位称呼辖区职务备注直隶省口北道宣化整饬兵备初为满缺,后兼用汉人山东济东泰武临道省城兼管驿站、水利-山西雁平道代州-宣统元年省山西冀宁道省城兼水利宣统二年省湖北武昌道省城-以盐法道兼广西桂平梧道省城-以盐法道兼黑龙江兴东道内兴安岭兼营务、垦务、木植、矿产带兵备衔山西河东道运城-以盐法道兼,带兵备衔陕西潼商道省城-带兵备衔福建兴泉永道厦门兼海政、驿传带兵备衔湖北安襄郧荆道襄阳兼水利带兵备衔湖南衡永郴桂道衡州兼驿传带兵备衔甘肃甘凉道凉州-带整饬兵备衔以上为部分介绍[2]
分巡道
按察使有佐官副使、佥事,同样没有固定人数,分管各提刑按察使司辖区内的部分地区和刑名等事务,称为分巡道。[1]
职位称呼辖区职务备注直隶清河道省城兼河务-直隶霸昌道昌平-光绪三十年(1904年)省直隶通永道通州兼河务、海防、屯田带兵备衔直隶天津道-兼河务带兵备衔直隶大顺广道大名兼河道、水利带兵备衔直隶热河道本城-加提法使衔,带整饬兵备衔奉天洮昌道辽源州兼蒙旗事带兵备衔奉天临长海道临江-带兵备衔奉天锦新营口道营口兼关务带兵备衔奉天兴凤道安东兼安东关监督带兵备衔吉林东南路道珲城兼关务带兵备衔,加参领衔吉林东北路道三姓兼关务带兵备衔,加参领衔吉林西路道长春专司交涉带兵备衔,加参领衔黑龙江呼伦道呼伦-带兵备衔,加参领衔黑龙江瑷珲道瑷珲-带兵备衔,加参领衔山东兖沂曹济道兖州兼驿传、河务、水利带兵备衔以上为部分介绍[2]
明朝
姓名籍贯进士/举人任职年份职位舒表铜梁进士1523副使王浚建德进士1526副使杨仪射洪-1527副使龚亨清江-1528佥事韩士英南充进士1530副使林茂材莆田进士1532副使施昱云南进士1535佥事蒋春玉零陵举人1563佥事沈闻巴县举人1572佥事黄镆莆田进士1578佥事胡宥休宁进士1581佥事方万策莆田进士1586佥事陈性学诸暨进士1590佥事孙克恕马平举人1617副使郑朝栋澧州举人1630佥事王国熙--1637佥事部分任职名单[7]
国朝
参考资料 7
- 参考 1
- 参考 2
- 参考 3
- 参考 4
- 参考 5
- 参考 6
- 参考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