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士[1][2][3]是中国古代的一种官职,最初见于《周礼》,职责包括管理四郊及遂地区的狱讼。北周时期,依照《周礼》设立了相关的官职。
简介
《周礼》谓秋官司寇所属有遂人,设中士十二人,下有府、史、胥、徒等人员。掌四郊(指远郊以内六乡的余地)及遂的狱讼。王的直辖地区有六遂,每遂归中士二人负责(“遂”的含意,见“乡遂制度”条)。北周依《周礼》置六官,夏官府大司寇卿下有刑部中大夫,刑部所属有遂法上士、中士,即以此官为设官根据。
参考资料 3
- 遂士 — 国学迷
- 《周礼》秋官司寇·士师/朝士
- 古籍
遂士
遂士[0][1][2]是中国古代的一种官职,最初见于《周礼》,职责包括管理四郊及遂地区的狱讼。北周时期,依照《周礼》设立了相关的官职。《周礼》谓秋官司寇所属有遂人,设中士十二人,下有府、史、胥、徒等人员。掌四郊(指远郊以内六乡的余地)及遂的狱讼。王的直辖地区有六遂,每遂归中士二人负责(“遂”的含意,见“乡遂制度”条)。北周依《周礼》置六官,夏官府大司寇卿下有刑部中大夫,刑部所属有遂法上士、中士,即以此官为设官根据。
遂士[1][2][3]是中国古代的一种官职,最初见于《周礼》,职责包括管理四郊及遂地区的狱讼。北周时期,依照《周礼》设立了相关的官职。
《周礼》谓秋官司寇所属有遂人,设中士十二人,下有府、史、胥、徒等人员。掌四郊(指远郊以内六乡的余地)及遂的狱讼。王的直辖地区有六遂,每遂归中士二人负责(“遂”的含意,见“乡遂制度”条)。北周依《周礼》置六官,夏官府大司寇卿下有刑部中大夫,刑部所属有遂法上士、中士,即以此官为设官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