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州

金代行政区划

金贞祐三年(1215年)升苏门县为州,因百泉威惠王祠有清辉殿(取谢灵运“山水含清辉”诗名命名),故以“辉”为名,称“辉州”。金贞祐三年(1215年)升苏门县为州,因百泉威惠王祠有清辉殿(取谢灵运“山水含清辉”诗名命名),故以“辉”为名,称“辉州”,领苏门、山阳二县。元中统二年(1260)属卫辉路。明洪武元年(1368年)废州立县,改辉州为辉县,属河南省布政使司卫辉府。清代因之。913废州为县,即今河南辉县市。

金贞yòu三年(1215年)升苏门县为州,因百泉威惠王祠有清辉殿(取谢灵运“山水含清辉”诗名命名),故以“辉”为名,称“辉州”。

正文

金贞祐三年(1215年)升苏门县为州,因百泉威惠王祠有清辉殿(取谢灵运“山水含清辉”诗名命名),故以“辉”为名,称“辉州”,领苏门、山阳二县。元中统二年(1260)属卫辉路。明洪武元年(1368年)废州立县,改辉州为辉县,属河南省布政使司卫辉府清代因之。913废州为县,即今河南辉县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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