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范(1183-1240年),字武仲,号中庵,南宋时期衡山(今属湖南省)人。他是赵方的儿子,赵葵的哥哥。赵范早年跟随父亲在军队中生活,参与了多次抗击金军的战斗。他在政治和军事上的贡献得到了皇帝的认可,曾担任多个重要职务,包括京湖制置使、两淮制置使等。晚年因襄阳失陷被贬,最终在家中去世。
军旅生涯
赵范年轻时便跟随父亲赵方在军中生活。嘉定十三年(1220年),他与弟弟赵葵在高头击败金军。嘉定十四年(1221年),赵范与赵葵共同监督军队进攻唐州、邓州。嘉定十五年(1222年),赵范因父亲去世而回家守孝,后来被重新任命为扬州通判。嘉定十六年(1223年),他成为军器监丞,并以这个身份管理光州事务。嘉定十七年(1224年),赵范进入朝廷任职,先后担任大宗正寺丞、刑部侍郎等职位。宝庆三年(1227年),他被任命为池州知州,并负责江南东路的常平茶盐工作。在任期间,他提出了一系列加强国防的建议,包括招募士兵、训练部队等措施。[1]
政治生涯
绍定元年(1228年),赵范开始尝试将射阳湖的人组织起来作为士兵,以加强对边境的防御。绍定三年(1230年),他被召回朝廷,继续担任重要的行政职务。绍定四年(1231年),由于在对抗李全的行动中有功,他的官职得以提升。绍定五年(1232年),他又被授予新的官职,并在绍定六年(1233年)升任工部侍郎。端平元年(1234年),赵范被任命为京湖安抚制置使,并在同年七月因收复三京的功劳获得晋升。端平二年(1235年),他再次因为收复三京的功绩得到奖励,并被任命为开封府知府。端平三年(1236年),赵范因襄阳失陷被贬,随后被安置在建宁府。[2]
后期生活
嘉熙三年(1239年),赵范被允许返回朝廷,担任宫观职务。嘉熙四年(1240年),他被任命为静江府知府,但在这一年晚些时候逝世。
人物评价
参考资料 3
- 赵范(南宋) — 求闻
- 南宋王朝的襄阳之耻 — 搜狐网
- 赵范与他的手下武将:战场上的英勇与忠诚 — 趣历史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