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 林,1954年11月出生于江苏省南京市,1983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文化程度,副教授。
人物经历
1978年2月至1982年2月就读于南京林产工业学院林工系人造板专业,获工学学士学位,毕业留校工作。
1987年毕业于南京师范大学思想政治专业。
历任南京林业大学木材工业系办公室教学秘书,系党总支组织干事,政治辅导员,系团总支书记,系办公室主任,系党总支副书记,南京林业大学党委办公室副主任兼校长办公室副主任,机关总支书记兼人事处副处长,人事处处长,党委组织部部长,机关党委书记等职务。校第十一届、第十二届、第十三届党委委员,第十四届党委委员、常委,南京市玄武区第十三届、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2015年3月3日,免去赵林同志的南京林业大学副校长职务。
工作分工
赵林同志分管财务、国有资产、基建、招标、校友会、基金会和机关党委工作。分管部门(单位):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基建处、招标办、校友办、基金会和机关党委。联系单位为家具与工业设计学院和外国语学院。
主要研究
高校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 法律基础和经济法教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