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显

吉林省长春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长

赵显

赵显,男,1965年5月生,汉族,中共党员,1988年7月参加工作,中共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曾任吉林省长春市人民政府副市长。[0][1][2][3]

赵显,男,1965年5月生,汉族,中共党员,1988年7月参加工作,中共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

曾任吉林省长春市人民政府副市长。[1][2][3][4]

人物履历

曾任长春市政府办公厅文教办主任,长春市政府办公厅人事处处长,长春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党组成员兼市长公开电话办公室主任,长春市政府副秘书长,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主任、党组副书记,长春市政府秘书长、长春市政府办公厅党组书记,长春市人民政府副市长。[1][2][3][4]

任免信息

2016年1月23日,长春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决定任命:赵显为长春市人民政府秘书长。

2017年2月28日,长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定任命:赵显为吉林省长春市人民政府秘书长。

2021年6月23日,拟提名为长春市政府副职人选。7月2日,长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定任命:赵显为长春市副市长。[5]9月2日,长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决定免去赵显担任的长春市人民政府秘书长职务。

2022年2月22日,长春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选举赵显为长春市人民政府副市长。[1]

2025年3月,长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决定免去赵显的长春市副市长职务。[4]

人物事件

2022年9月消息,长春市传染病医院发生新冠肺炎感染事件后,吉林省纪委监委、长春市纪委监委成立联合调查组,对长春市及有关部门单位疫情防控失职失责问题进行调查。经查,长春市及有关部门单位落实疫情防控“四方责任”不到位,在院感防控、核酸检测、闭环管理等方面存在失职失责。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决定对相关人员作出如下处理:赵显,长春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给予党内警告处分。[3]

参考资料 5

  1. 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闭幕 — 今日头条-长春发布
  2. 赵显 — 长春市人民政府
  3. 吉林省和长春市纪检监察机关对长春市传染病医院新冠肺炎感染事件相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 — 央视新闻客户端
  4. 任免职名单(2025年3月14日) — 长春人大信息网
  5. 曹武、汪学军、赵显任长春市副市长 贾丽娜、王吉不再担任 — 今日头条-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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