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效恩,男,汉族,陕西长武人,1966年1月生,大学学历。1984年9月参加工作,1990年2月入党。
现任咸阳师范学院党委委员、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省监委驻咸阳师范学院监察专员办公室监察专员。[1]
人物履历
1984年09月至1991年03月,咸阳市长武县相公乡团委书记、文书
1991年03月至1992年10月,咸阳市长武县罗峪乡政府文书
1992年10月至1995年11月,咸阳市长武县地掌乡党委委员、副乡长
1995年11月至1997年11月,咸阳市长武县地掌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1997年11月至2000年10月,咸阳市长武县巨家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2000年10月至2001年11月,咸阳市长武县马寨乡党委书记
2001年11月至2004年08月,咸阳市长武县昭仁镇党委书记
2004年08月至2006年09月,咸阳市长武县委办公室副主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招商局局长
2006年09月至2011年09月,咸阳市武功县政府副县长
2011年09月至2013年08月,咸阳市永寿县委常委、副县长
2013年08月至2018年01月,成阳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正县级)、办公室党组成员
2018年01月至2019年01月,咸阳市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9年01月至2020年11月,咸阳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
2020年11月至2021年06月,咸阳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一级调研员
2021年06月,咸阳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市政府机关党组书记,市政府办公室主任、一级调研员
现任咸阳师范学院党委委员、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省监委驻咸阳师范学院监察专员办公室监察专员[1]
任免信息
2019年1月24日,咸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任命名单,决定任命:赵效恩为咸阳市生态环境局局长。[2]
2021年6月25日,咸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任免名单,决定任命:赵效恩为咸阳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决定免去:赵效恩咸阳市生态环境局局长职务。[3]
2023年9月25日,咸阳市人民政府经研究决定,免去:赵效恩同志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4]
获得荣誉
2021年6月20日,被表彰为“陕西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先进个人”。[5]
参考资料 5
- 赵效恩 — 咸阳师范学院
- 人事任免公告 — 咸阳市人民政府
- 咸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75号) — 咸阳市人大常委会
- 咸阳市人民政府关于王玉峰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 咸阳市人民政府
- 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扬全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 陕西省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