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成荣,男,1959年4月出生,四川省苍溪县人,中共党员,1977年6月参加工作,198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高级政工师。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原院长。
人物履历
1996年至1999年,先后任核工业西南物理研究院第五研究所党总支书记、副所长,西物工程公司党总支书记、副总经理,院党委常委、副院长;
2000年至2016年11月,任核工业西南物理研究院党委常委、副院长、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院长。
乐山市政协第六届委员。
2016年11月,因涉嫌受贿罪,被立案侦查。
2017年12月22日,南充中院对被告人赵成荣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120万元;对被告人赵某荣所得赃款1929万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社会兼职
曾兼任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全国职业核心能力认证专家委员会”副主任。
违纪被查
2016年8月22日,据四川省纪委消息:核工业西南物理研究院党委常委、副院长、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院长赵成荣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
立案侦查
2016年11月16日,据高检网消息,经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南充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原院长赵成荣(副厅级)涉嫌受贿犯罪立案侦查。[1]
开庭宣判
2017年12月22日,南充中院在南部县法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宣判中国核工业集团西南物理研究院原党委常委、副院长,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原院长赵成荣受贿一案,经审理查明:2000年至2010年期间,被告人在工程承揽、经营承包等事项上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四川乐山鹏基建筑公司法定代表人苏某文、乐山正龙建设公司现场负责人肖某明等五人现金和银行卡共计人民币1929万元。对被告人赵成荣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120万元;对被告人赵某荣所得赃款1929万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2]
主要事迹
赵成荣同志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成功地促成了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在乐山基地的创办,为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院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工作做出了突出贡献。
1999年以前,赵成荣在担任四川省核工业西物工程公司党总书记、副总经理期间,锐意改革,积极进取,领导和参与了四川江油德国梅塞尔长城钢铁厂1800M3/h制氧设备安装、四川成钢德国梅塞尔6000M3/h制氧设备安装等大型工程项目,获民品产值累计1.5亿元。
1999年,院科研主体开始搬迁成都,基地职工群众的思想不稳定,企业生产经营亏损严重,基础设施、厂房设备年久失修,下岗待业职工达100多人。面对困境,时任副院长、乐山基地长的赵成荣同志在院党政班子的领导下,克服重重困难,团结和带领基地领导班子,一面理顺管理关系,调整组织结构,迅速启动以民品生产为中心的各项工作;一面积极思考乐山基地的生存和发展问题,开创性地提出了基地发展的四条思路。
为大力发展民品生产,他提出了“抓主要矛盾,抓骨干企业,夯实创收基础”的工作方略。他身先士卒,不畏艰难,在“非典”期间带领有关领导跑市场、搞调研。在他的领导下,乐山基地民品生产总值从基地刚成立时的1478万元增至2003年的3563万元。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的成功创办,带动了基地企业的整体发展,为院和基地找到了一条成功的发展道路;盘活了大量闲置资产,并使国有资产增值4000余万元,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院的改革、发展和稳定,为院的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做出了贡献。
获奖情况
1985年3月获院1984年度先进工作者称号
1992年1月获共青团四川省国防工办优秀团干部称号
1993年2月获共青团四川省国防工办优秀团干部称号
1994年1月获共青团四川省国防工办优秀团干部称号
1994年5月获四川省优秀团干部称号
1995年1月获院1994年度先进工作者称号
2001年12月获第十届四川省优秀青年称
2004年3月入选中国国防科技工业“511”、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111”人才工程高级管理人才。
2004年12月被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授予“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2004年12月被中国教育联合会授予“中国高等教育突出贡献奖”。
2005年10月被教育部、《中国教师报》授予“中国高校杰出校长”。
2006年11月被中国名校战略学会授予“中国高等教育卓越成就奖”。
2006年被评为国防科工委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2006年被批准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
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国防科技工业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曾荣获中央企业优秀共产党员,中核集团公司劳动模范,四川省优秀青年,全国教育管理创新杰出校长。
参考资料 2
- 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原院长赵成荣被立案侦查 — 中国经济网
- 南充中院公开开庭宣判 中国核工业集团西南物理研究院党委原常委、副院长赵某荣受贿一案 — 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