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顾干警。身先士卒。克己奉公。
正文
个人简介
赵孟俭,男,1953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律本科,被分配在云南省公安厅工作。1958年初下放到国营陇川农场支边。检察机关恢复重建后,于1984年4月到陇川县人民检察院出任检察长。
事迹点滴
照顾干警。对于新分配到陇川县检察院工作的小青年,他从父辈和领导的角度,不论在工作抑或生活上都给予慈祥的关怀和帮助。由于那时的生活很艰苦,院里为办的小食堂条件亦很差,为改善生活,他常在周末带头帮干警挖地种菜,汗流浃背。
身先士卒。在检察院被洪水冲击后,率先清扫淤泥,收拾被洪水冲刷后的一片狼藉,在团结友爱的氛围中,他让大家感受到检察院这个大家庭的温暖和同志间互帮互助的快乐。
克己奉公。退休后回到昆明老家的18年间,从不向单位提任何要求,直到2010年病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