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县是1983年撤销的内蒙古下辖县,清乾隆二十九年析昭乌达盟翁牛特右旗地设乌兰哈达厅,驻乌兰哈达(今内蒙红山区)。乾隆四十三年将乌兰哈达厅改为赤峰县,县之专名“赤峰”始此,属承德府,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东南部,东北地区西部,有达里诺尔湖,红山国家森林公园,阿斯哈图石林等著名景点。1969年7月5日将内蒙古自治区的昭乌达盟划归辽宁省。1979年5月30日将辽宁省的昭乌达盟划归内蒙古自治区。1983年10月10日撤销昭乌达盟,设立地级赤峰市,同时撤销赤峰县,并入赤峰市。[1]
正文
参考资料 1
- 赤峰市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