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俊(1428年-1495年),字廷杰,河北束鹿人,明朝工部尚书、太子少保。[1][2]他是明朝由举人身份出任六部尚书的第一人。贾俊在景泰元年(1450年)成为举人,后以乡举入国子监读书。[3][4]天顺三年,他以国子监生提拔为监察御史,次年成为山西道监察御史。[5][6]贾俊历任巡按浙江、山西、陕西、河南、南畿等地,有政声。[7][8]成化十三年(1477年),他拜右佥都御史,巡抚宁夏凡七年,有治绩。数月后,贾俊拜工部右侍郎,成为明朝以举人拜尚书的第一人。弘治七年(1494年)二月十七日,贾俊退休。弘治八年六月十八日,贾俊去世。[9][10]
个人简介
贾俊是明朝以举人拜工部尚书的第一人,并且居工部尚书位八年。他廉洁谨慎,声望、德行朝野皆服。
成化十三年,自山东副使超拜右佥都御史,巡抚宁夏。在镇七年,军民乐业,召为工部右侍郎。二十一年奉敕振饥河南。寻转左,数月拜尚书。时专重进士,举人无至六卿者,俊独以重望得之。及孝宗践阼,尚书王恕、李敏、周洪谟、余子俊、何乔新,都御史马文升,皆一时民誉,俊参其间,亦称职。
诸王府第、茔墓悉官予直,而仪仗时缮修。内官监欲频兴大工,俊言王府既有禄米、庄田,请给半直;仪仗非甚敝,不得烦有司;公家所宜营,惟仓库、城池,余皆停罢。帝报可。弘治四年,中官奏修沙河桥,请发京军二万五千及长陵五卫军助役。内府宝钞司乞增工匠。浙江及苏、松诸府方罹水灾而织造锦绮至数万匹。俊皆执奏,并得寝。
工部政务与内府监局相表里,而内官监专董工役,职尤相关。俊不为所挠,工役大省。太庙后殿成,加太子少保。足疾,致仕。诏许乘传归,给夫廪如制。逾年卒。
俊廉慎,居工部八年,望孚朝野。
主要事迹
参考资料 10
- 参考 1
- 参考 2
- 参考 3
- 参考 4
- 参考 5
- 参考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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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考 8
- 参考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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