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铸(1052年-1125年),北宋词人,字方回,号庆湖遗老。传闻他长相奇丑,身高七尺,面色青黑如铁,眉目耸拔,因此人称“贺鬼头”。[1]又因知名诗句“一川烟草,满城风絮,梅子黄时雨”被人称为“贺梅子”。
贺铸诞生在一个家道中落的军人家庭,又因其赋性耿直,评论是非,不避权贵,一生只任职右班殿直、监临城酒税、州管界巡检等末职,五十八岁以承议郎致仕。[2]
贺铸是一位个性和词风都非常奇特的诗人,他的诗既有英雄豪侠、激情悲壮,也有婉约柔情、儿女情长[1];一方面继承了秦观、柳永等婉约派词人的写作风格,另一方面也沿着苏轼“壮志入词,理趣入词”的道路继续发扬。[3]可以说,贺铸在北宋词坛上,是一位承上启下的人物。
人物生平
贺铸(1052-1125)太祖孝惠后族孙,生于辉县之百泉附近。
熙宁四年(1071)娶妻赵氏(宗室济良格公之女)。出仕,官右班殿直。
元丰元年(1078)改官滏阳督作院。
元祐元年(1086)正月罢官,离徐州,在徐州居留时间近五年之久。
元祐二年(1087)官和州管界巡检,为武职,极有政绩。
元祐七年(1092),在李清臣、苏轼推荐下,改文职,任承事郎,为常侍。
绍圣二年(1095)授江夏宝泉监,在任上整理旧稿,编成《庆湖遗老前集》。
重和元年(1118)以太祖贺后族孙恩,迁承义郎,赐五品服。在任一年再度辞职,定居苏州。家藏书万余卷,手自校雠,以此终老。这一时期,他继续编成《庆湖遗老后集》。
人物故事
贺铸,字方回,卫州(今河南卫辉)人,孝惠皇后的族孙。身长七尺,面色青黑,眉毛直竖。喜欢议论当朝大事,不论对方身份如何,他总是直言不率,人们觉得他的行为很像侠客。
起初,贺铸娶了宗室女子为妻。贺铸隶属右选,监太原工作。有一个贵族子弟和贺铸是同事,此人骄纵傲慢,目中无人。贺铸经过察访,了解他偷盗公物,于是把仆役和公差们屏退后,把他关在密室里,以告发为要挟,用手杖打了他数下,贵族子弟惊慌叩首,贺铸最终大笑着释放了贵族子弟。从此以后,那些依仗权势目中无人的人,再不敢直视他。
当时,贺铸与米芾两人,一个以豪情侠气著称,一个以魁岸奇谲闻名,两人每次见面,都会展开一场激烈的辩论,往往争论一天也难辨输赢。文人中争相把他们辩论的情况作为谈资。
元祐年间,李清臣做了宰相,上奏更换通直郎,让贺铸通判泗州,又去做太平州的副职。贺铸因为意气用事、饮酒成性,得不到理想的官职,所以郁郁不得志,吃着宫祠的俸禄,后来他退隐到苏州,远离世故,所以心情不复从前那样起伏不平。贺铸家中藏书一万多卷,他校对过的文章,一字无误,于是闭门在家,安享晚年。
贺铸所写的诗词、文章,常常在人们的言谈中流传。宋徽宗建中靖国年间,黄庭坚十分喜爱他“一蓑烟草,满城风絮,梅子黄时雨”一诗,认为有谢眺诗的韵味。与贺铸始终交往深厚的朋友,只有信安的程俱。
贺铸曾说自己是贺知章的后裔,并且探寻贺姓的根源,原本姓庆,住在南越一个叫镜湖的湖中,镜湖本来叫庆湖,为了避汉安帝父亲刘庆的名讳,改为姓贺,庆湖亦变成镜湖。因此贺铸自起名号为庆湖遗老,著有《庆湖遗老集》二十卷。[5]
豪侠的悲歌
贺铸出生于军旅家庭,受到家族影响,少年就怀有戍边卫国、建功立业的雄心壮志(《子规行》:“金印锦衣耀闾里”)[1],但是北宋重文轻武的社会环境,不可能让他有机会施展自己的抱负,以至人到中年,仍然官卑人微,无所建树,边塞面临异族入侵的威胁而无处请缨,空有一怀英雄豪气无处抒怀。
正因如此,他的词也具有着独特的情感内涵,在宋代词史上第一次表现出英雄豪侠的精神个性和悲壮情怀。这类词作的情感形态不同于秦观等词人的伤感柔情,而是激情的爆发、怒火的燃烧,给人以强烈的震撼感和崇高感。[1]如《六州歌头》中:“少年侠气,交结五都雄。肝胆洞,毛发耸。立谈中,死生同。”[6]或是《行路难》:“缚虎手。悬河口。车如鸡栖马如狗。白纶巾。扑黄尘。不知我辈,可是蓬蒿人。”[6]都表现出豪侠的青云之志与纵酒狂歌的少年意气。而豪情背后,隐藏着他更为深沉的苦痛。
凄婉的柔情
北宋词人大多是儿女情长,英雄气短,唯有贺铸是英雄豪气与儿女柔情并存。贺铸十分欣赏婉约派的词作,曾言:“ 吾笔端驱使李商隐、温庭筠,当奔命不暇。”[5],表达自己对李诗、温词的仰慕。对于同辈的婉约派词人,他也多有学习,据唐圭璋先生《宋词四考》,贺词与秦观词、苏轼词、周邦彦词多有相混。[2]可见贺铸的婉约词,也已达到相当成熟的境界。
著名词作有如悼亡诗《鹧鸪天》:“重过阊门万是非。同来何事不同归。梧桐半死清霜后,头白鸳鸯失伴飞。 原上草,露初晞。旧栖新垅两依依。空床卧听南窗雨,谁复挑灯夜补衣。”语言凄切,在对细节之事的描写中流露出对亡妻患难与共、相濡以沫之情的深沉怀念。另一首写柔情的《青玉案》更为著名:“若问闲愁都几许。一川烟草,满城风絮,梅子黄时雨。”连用三种意象,表达自己愁思之广、愁思之长、愁思之密,化无形为有形。
他人评价
参考资料 6
- 参考 1
- 参考 2
- 参考 3
- 参考 4
- 参考 5
- 参考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