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生平
1918年,贺敏仁出生。[1]
1934年,贺敏仁随红军长征北上,加入红一军团11师某团,担任司号员。[1]
1935年,贺敏仁因违反纪律,擅自闯入一座废弃的喇嘛庙,后来贺敏仁被人举报在喇嘛庙掠夺了一千多块银元,故而被执行了枪决,死亡时仅17岁。[2]
人物事件
1935年,红军长征到达藏族居住的毛儿盖地区,贺敏仁违反纪律,擅自闯入一座废弃的喇嘛庙,拾起了地上的若干铜板,以供换取食物之用。此后,有人举报贺敏仁在喇嘛庙掠夺了一千多块银元。这与实际情况相差极为巨大,而且以当时银元的重量和体积看,即便是最为强壮的人,要拿走一千块银元也是困难的,贺敏仁年纪不大、身体瘦弱,又处于严重的饥饿中,因此,凭常识也不可能按照掠夺一千块银元定罪量刑。但是,整个审判过程中未见有对证据的核实、未见有对定罪量刑的讨论、亦未见有对其认罪悔罪态度等的衡量。贺敏仁所在的红军部队以“维护红军纪律,照顾少数民族人民群众情绪”为理由,判处贺敏仁死刑立即执行,并在中央核定以前,执行了枪决。[3]
亲属成员
父亲:贺焕文(1871—1938),江西永新县烟阁乡黄竹岭村人,清末秀才,常为民间不平事书写诉状,被乡亲们称为“讼师”。贺焕文因写诉状得罪了官府,被捕下狱。温吐秀变卖家产,救夫出狱,后在永新县城南门开了一家“海天春”茶馆维持生计。又开办私塾,让子女和邻里童稚学习文化。[1]
母亲:温吐秀(?—1941),广东梅县人,革命烈士。[4]
兄妹:
贺敏学,男,大哥,生于1904年,1927年3月在永新禾川中学上学时加入共产党,参与组织永新农民暴动,被反动派逮捕。贺敏学7月被营救出狱后,任中共永新县委书记、县革委会主席,与袁文才、王佐创建井冈山根据地。1927年9月,毛泽东秋收起义后转战来到江西永新,通过贺敏学介绍与袁文才、王佐在井冈山会合。红军北上长征,贺敏学留在赣南坚持游击战争,深受左倾路线迫害,后到新四军工作。南征北战,七次负伤,战功卓著。[1]
贺子珍(乳名桂圆),女,大姐,生于1909年,1926年毕业于永新女子学校,参加永新暴动后,随兄上井冈山。1928年6月与毛泽东结婚,在毛泽东身边担任机要工作,后跟随红军长征到达陕北。[1]
贺怡(乳名银圆),女,二姐,生于1911年,1931年在吉安东固根据地与毛泽东的小弟毛泽覃结婚。1934年10月红军长征北上,后因贺怡有孕,地下工作。1936年春,贺怡担任中共赣州县委书记,继续坚持斗争。1937年与新四军取得联系,任新四军江西联络处主任。1938年2月由党组织派往广东省妇委工作。1949年随解放大军南下,任中共吉安地委组织部副部长,11月21日公务途中因车祸遇难。[1]
贺仙圆,女,妹妹。[1]
参考资料 4
- 延安温吐秀烈士墓迁移情况 — 陕北网
- 建党90年9大历史事件追问(2) — 中国新闻网
- 长征中法律实践二三事 — 人民网
- 温吐秀:伟大母亲的风雨人生 — 延安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