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明

谢明,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宾川县金牛镇罗官村村民。[0]1999年6月29日,谢明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宾川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人物经历

1999年6月29日,谢明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宾川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2005年11月11日,他又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宾川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2006年8月3日晚,谢明陪女朋友在金牛镇寻找数月不归家的女友女儿,二人在小辛村附近见到女友女儿与杨某等人在一起,谢明用一根钢钎打了杨的头部。当日21时许,施某等多人携带刀子、钢管等凶器为杨“复仇”,在大辛村附近找到谢明后双方发生斗殴。互殴中,施某被谢明用一根钢钎刺伤胸部,谢明亦被对方多人打倒在地。施某后因伤重不治死亡。谢明重伤。

2007年11月29日,大理白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谢明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宣判后,谢明以其行为属防卫过当,量刑过重为由提出上诉。

2008年3月7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改判谢明有期徒刑15年,刑期自2006年12月27日起至2021年12月26日止。

另外一份【(2016)云29刑更1890号】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显示,谢明于2008年4月21日被送到大理监狱服刑改造。谢明在服刑期间,因确有悔改表现,获减刑4次,减刑后的刑期至2018年1月26日止。

随后,谢明再次获减刑,刑期至2017年1月26日止。

出狱后,谢明回到村中,与大儿子、两个年幼的孙女、前妻王玉梅一起居住。

2017年8月,村委经走访和民主评定,将谢明纳入低保,同时领取残疾人补助。

2018年初,王玉梅透露,儿子没有按照谢明的要求处置家中的一块田地,他就持锐器刺向其子,造成后者多处创伤。“儿子的整张脸都被他(谢明)用刀砍花了。”

2019年初,谢明与村民刘某发生田埂通道纠纷,村委及时通过调解消除矛盾,化解了冲突。[2]

个人生活

谢明兄弟姐妹共五人,在家中排行老大。

1975年,谢明与王玉梅结婚,育有二子一女。

20世纪90年代末,王玉梅与谢明离了婚。[2]

人物事件

2021年3月20日18时许,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宾川县金牛镇罗官村村民谢明向同村的羊肉馆女老板金敏连刺十余刀,金敏当场身亡。这是谢明第二次致人死亡。2006年,谢明在一场斗殴中因伤人致死被判刑15年,累计减刑五次后,2017年1月26日出狱。除了两次命案,谢明还多次与家人、邻里发生冲突,或恫吓威胁,或伤人致残。

2019年下半年,金敏家利用临街的3间平房开起狗肉馆。据其家人说,狗肉馆刚开起来的时候,谢明偶尔会来吃饭,看着金敏的生意日渐红火,谢明也萌生了开狗肉馆的念头。[2]

2020年5月,谢明开了“宾川县乐观狗肉馆”。谢家距离金家不足百米,但谢家狗肉馆的生意并不如金家那样红火。心生妒意的谢明多次威胁金敏,要求其关停狗肉馆。2020年下半年,迫于谢明多次威胁,金敏关闭狗肉馆。[2]

2021年3月,金敏在原来的狗肉馆店面里重新开起羊肉馆,但这仍引起谢明不满,没有几天就发生了血案。[2]

2021年3月20日18时8分许,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群众报警,“在金牛镇罗官营,发生打架有人被刀杀着。”接警后,县公安局迅速组织警力赶往现场处置,于当日18时26分,将犯罪嫌疑人谢某抓获。[2]

2021年4月14日下午,宾川县公安局李姓民警表示,县委县政府已成立了专门调查小组,把谢明行凶案件作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重点核查核办案件,该案还在严格有序的核查过程中。[1]

2021年4月23日,云南省大理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其官方微信公号发布关于“宾川谢明案”的情况通报。

经核查,宾川县公安局宾居派出所所长王建伟、宾川县公安局金牛派出所民警王泽元在办理“宾川谢明案”中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大理州纪委监委对大理监狱在办理“宾川谢明案”服刑人员谢明减刑工作中涉嫌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调查。[3]

村民请愿

2021年3月20日案发后,120多位村民联名请愿,希望司法部门依法严惩凶手,还村里一份安定太平。 

2021年3月30日,罗官村村委会出具一份证明称:“谢明自幼好斗,多次与他人及家人打架斗殴,嗜酒之后时常惹是生非,无视法律法规,……村里男女老少都怕他……时常欺压乡邻。”[2]

参考资料 3

  1. ?云南大理一刑释男子涉嫌当街致死他人,120多名村民请愿严惩 — 新京报
  2. 云南大理一刑释男子涉嫌当街致死他人,120多名村民请愿严惩凶手_凤凰网资讯 — 凤凰网
  3. 云南大理男子命案出狱后再杀人?官方通报来了! — _京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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