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东(1624年—1675年),字甫草,号改亭,清朝吴江人。他在十五岁时补诸生,曾撰成《筹南论》五篇。顺治十四年丁酉举人,顺治十八年,因江南奏销案被黜。与顾有孝、潘耒、吴兆骞并称为“松陵四君”。康熙十一年在宣镇城南坠马伤足,康熙十四年因疾病去世,享年五十二。[1]
生平经历
计东自幼聪颖好学,十五岁时补诸生,声誉日起。
他曾著《筹南五论》,并谒见阁部史可法,史可法对他的才华表示赞赏。
顺治十四年(1657年),计东举顺天乡试。然而,后因江南奏销案被黜。
计东浪游四方,所交皆贤士大夫。他对客议论风发,有时愤激怒骂,因此被人视为狂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