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书律

行书律

行书律是秦代的,是关于传送文书的法律规定,据史书记载,中国古代最早的文书是公元前2000年前帝舜时期史官所记的《虞书》,现存最早的古文书是清末开始在河南安阳出土的甲骨刻辞 。[0]秦汉帝国建立起了比较完备的邮驿系统,以保证国家机器的正常高效运转。[1]以前没有专门的文种名称,统称为书,通常用文书载体的名称来区别它们的重要程度 。春秋战国时期文书开始有了按使用目的加上的笼统称谓:刑法典称刑书;结盟文书称为盟书或载书;君王发布命令的文书称为命书;上级官员告诫属下的文书称为语书 。[0]

行书律是秦代的,是关于传送文书的法律规定,据史书记载,中国古代最早的文书是公元前2000年前帝舜时期史官所记的《虞书》,现存最早的古文书是清末开始在河南安阳出土的甲骨刻辞 。[1]

形成

秦汉帝国建立起了比较完备的邮驿系统,以保证国家机器的正常高效运转。[2]以前没有专门的文种名称,统称为书,通常用文书载体的名称来区别它们的重要程度 。春秋战国时期文书开始有了按使用目的加上的笼统称谓:刑法典称刑书;结盟文书称为盟书或载书;君王发布命令的文书称为命书;上级官员告诫属下的文书称为语书 。[1]

参考资料 2

  1. 行书律是哪个朝代的
  2. 闫晓君:秦汉行书律与帝国行政运作 — 爱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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