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位元首

缺少行政权力的国家元首

虚位元首,相对于实权元首而言。是指作为国家象征但缺少行政权力的元首,包括大部分君主立宪制国家的国王或女王、实行议会共和制的总统以及部分英联邦国家的总督等。虚位元首是“实权元首” (Vacant Power Head of State) 的对称。指处于虚位状态的国家元首。不论其宪法规定的形式如何,虚位元首在国家的政治生活中都起不了决定性的作用,仅仅是国家的一种象征。存在于议会内阁制国家(如德国、意大利、西班牙、希腊等)和君主立宪制国家(如英国、日本、荷兰等)。在内阁制共和国,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分立,总统行使职权要根据内阁的建议或决定,实际权力完全操纵在内阁总理手里。在君主立宪制国家,君主统而不治,没有实际权力,主要起一种象征作用。

虚位元首,相对于实权元首而言。是指作为国家象征但缺少行政权力的元首,包括大部分君主立宪制国家的国王或女王、实行议会共和制的总统以及部分英联邦国家的总督等。

定义

虚位元首是“实权元首” (Vacant Power Head of State) 的对称。指处于虚位状态的国家元首。不论其宪法规定的形式如何,虚位元首在国家的政治生活中都起不了决定性的作用,仅仅是国家的一种象征。存在于议会内阁制国家(如德国意大利西班牙希腊等)和君主立宪制国家(如英国日本荷兰等)。在内阁制共和国,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分立,总统行使职权要根据内阁的建议或决定,实际权力完全操纵在内阁总理手里。在君主立宪制国家,君主统而不治,没有实际权力,主要起一种象征作用。

行政权力的国家元首完全没有实权,通常称之为虚位元首。在不同的国家,这些元首的权力和职责各异。1970年代,瑞典通过现代宪法,瑞典国王在议会的一切权力被废除。但内阁每月仍会向国王在王宫内正式汇报。相反,无实权的爱尔兰总统要接触内阁官员需经过总理办公室安排,但总理仍会向总统汇报;总统不能取得政府文件。

无行政权力的国家元首在20世纪出现。

有虚位元首的国家

现代在位君主简表

日本:平成天皇明仁,1989年继位。

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二世,1952年继位。

荷兰:国王威廉-亚历山大·克劳斯·乔治·费迪南德,2013年继位。

比利时:阿尔伯特二世,1993年继位。

泰国玛哈·哇集拉隆功,2016年继位。

西班牙:费利佩六世, 2014年继位。

瑞典卡尔十六世·古斯塔夫,1973年继位。

卢森堡亨利大公,2000年继位。

挪威哈拉尔五世,1991年继位。

作用

虚位元首,是相对于实位元首而言,有以下几点作用:

1、是资产阶级与封建地主阶级妥协的产物,因历史原因形成传统,体现政治制度的历史延续性,也说明国民对最高元首有认同感,提高国家凝聚力。

2、分权的结果,虚位元首虽无实权,但也可对总理进行制衡、监督,施加一定的影响,达到分权的效果。虚位元首对首相有磋商权、警告权。

3、承担国家元首礼仪性的职责,维持国家的团结。

4、实权总理必须由选举产生,虚位元首则为世袭君主立宪制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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