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特利尔修正案

蒙特利尔修正案

《蒙特利尔修正案》主要规定了消耗臭氧层物质进出口的一些措施。该修正案要求缔约方对所有受控物质建立进出口许可证制度,还规定了在缔约方和非缔约方之间禁止甲基溴贸易。《蒙特利尔修正案》于1997年9月17日在蒙特利尔签署,1999年11月10日生效,截至2004年8月,共有120个缔约方。我国还没有加入该修正案,但政府正在进行签署的准备工作。

《蒙特利尔修正案》主要规定了消耗臭氧层物质进出口的一些措施。该修正案要求缔约方对所有受控物质建立进出口许可证制度,还规定了在缔约方和非缔约方之间禁止甲基溴贸易。

来历

《蒙特利尔修正案》于1997年9月17日在蒙特利尔签署,1999年11月10日生效,截至2004年8月,共有120个缔约方。我国还没有加入该修正案,但政府正在进行签署的准备工作。

广告位:底部(ad-bottom)—— 请到中台「公共区块」编辑此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