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炳佳,男,汉族,1967年10月出生,广东罗定人,大专文化程度,1985年9月参加工作,1990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广东省罗定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
2022年6月1日消息,莫炳佳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1]
人物履历
2008年02月,任广东省罗定市黎少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2010年08月,任广东省罗定市金鸡镇党委书记、镇人大主席人选
2011年02月,任广东省罗定市金鸡镇党委书记、镇人大主席
2012年08月,任广东省罗定市苹塘镇党委书记、镇人大主席人选
2013年04月,任广东省罗定市苹塘镇党委书记、镇人大主席
2016年09月,任广东省罗定市委常委,苹塘镇党委书记、镇人大主席
2016年12月,任广东省罗定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2020年03月,任广东省罗定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罗定市政协党组副书记
2021年02月,任广东省罗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候选人,罗定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罗定市政协党组副书记
2021年03月,任广东省罗定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
2021年10月,任广东省云浮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二级调研员[1]
违纪被查
2022年2月消息,罗定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莫炳佳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云浮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2]
依法双开
2022年6月消息,经云浮市委批准,云浮市纪委监委对罗定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莫炳佳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莫炳佳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向从事公务的人员赠送礼金;违背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承接、项目推进、征地拆迁、纠纷化解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他人贿送财物。
莫炳佳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行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云浮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云浮市委批准,决定给予莫炳佳开除党籍处分;由云浮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1]
参考资料 2
- 广东省罗定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莫炳佳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 秦淮政法-今日头条
- 罗定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莫炳佳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 廉洁云浮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