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履历
1991.07—1999.04 伊春市人事局办公室、目标办科员、副科长;
1999.04—2000.04 伊春市政府办一科副科级秘书;
2000.04—2000.05 伊春市政府办一科正科级秘书;
2000.05—2000.12 伊春市委办常委会议秘书;
2000.12—2002.01 伊春市美溪区(局)区委委员、常委;
2002.01—2003.10 伊春市委办公室副主任;
2003.10—2008.06 共青团伊春市委书记、党组书记;
2008.06—2011.11 伊春市友好区(局)党委副书记、区(局)长;
2011.11—2013.10 伊春市政府党组成员、林管局副局长、市政府秘书长;
2013.10—2016.12 伊春市政府党组成员、林管局副局长;
2016.12一2019.10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北屯市党委常委、副政委(援疆),黑龙江省第三批援疆干部人才副领队兼前方指挥部副总指挥,伊春市政府党组成员、林管局副局长;
2019.10一2019.12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党委副书记、副政委(援疆),黑龙江省第三批援疆干部人才副领队兼前方指挥部副总指挥,伊春市政府党组成员;
2019.12一2020.04 伊春市政府党组成员、一级巡视员;
2020.04一2021.11 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一级巡视员;
2021.11一2021.12 大兴安岭地委副书记、一级巡视员;
2021.12-2022.03 大兴安岭地委副书记、一级巡视员、地委党校(地区行政学院)校(院)长;
2022.03-2023.10 大兴安岭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
2023.10-大兴安岭地委书记、行署专员。[2]
中国共产党黑龙江省第十三届委员会委员,黑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3],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4]。
任免信息
2020年,免去范庆华同志第十师党委副书记、常委、委员、副政委(援疆)职务。
2021年11月24日,经黑龙江省政府决定:免去范庆华的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5]
2022年3月1日,拟任地区行署专员。[6]
2023年9月,范庆华拟任地委书记。[7]
2023年10月10日下午,大兴安岭地区召开党政领导干部会议,宣布省委决定:范庆华同志任中共大兴安岭地委书记。[2]
参考资料 7
- 范庆华 —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
- 范庆华任大兴安岭地委书记 — 今日头条-新京报
- 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网
- 黑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公告 第 5 号 — 东北网
-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刘金成等任免职的通知 —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 黑龙江省拟任职干部公示名单(2022年03月02日—03月08日) — 网易新闻-金台资讯
- 大兴安岭地区行署专员范庆华,拟任地委书记 — 新京报政事儿-今日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