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庆华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委书记、行署专员

范庆华

范庆华,男,汉族,1972年10月生,吉林延吉人,1991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1年7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大学硕士,高级政工师。现任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委书记、行署专员。[0]

范庆华,男,汉族,1972年10月生,吉林延吉人,1991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1年7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大学硕士,高级政工师。

现任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委书记、行署专员。[1]

人物履历

1991.07—1999.04   伊春市人事局办公室、目标办科员、副科长;

1999.04—2000.04   伊春市政府办一科副科级秘书;

2000.04—2000.05   伊春市政府办一科正科级秘书;

2000.05—2000.12   伊春市委办常委会议秘书;

2000.12—2002.01   伊春市美溪区(局)区委委员、常委;

2002.01—2003.10   伊春市委办公室副主任;

2003.10—2008.06   共青团伊春市委书记、党组书记;

2008.06—2011.11   伊春市友好区(局)党委副书记、区(局)长;

2011.11—2013.10   伊春市政府党组成员、林管局副局长、市政府秘书长;

2013.10—2016.12   伊春市政府党组成员、林管局副局长;

2016.12一2019.10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北屯市党委常委、副政委(援疆),黑龙江省第三批援疆干部人才副领队兼前方指挥部副总指挥,伊春市政府党组成员、林管局副局长;

2019.10一2019.12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党委副书记、副政委(援疆),黑龙江省第三批援疆干部人才副领队兼前方指挥部副总指挥,伊春市政府党组成员;

2019.12一2020.04   伊春市政府党组成员、一级巡视员;

2020.04一2021.11   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一级巡视员;

2021.11一2021.12   大兴安岭地委副书记、一级巡视员;

2021.12-2022.03   大兴安岭地委副书记、一级巡视员、地委党校(地区行政学院)校(院)长;

2022.03-2023.10   大兴安岭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

2023.10-大兴安岭地委书记、行署专员。[2]

中国共产党黑龙江省第十三届委员会委员,黑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3],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4]

任免信息

2020年,免去范庆华同志第十师党委副书记、常委、委员、副政委(援疆)职务。

2021年11月24日,经黑龙江省政府决定:免去范庆华的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5]

2022年3月1日,拟任地区行署专员。[6]

2023年9月,范庆华拟任地委书记。[7]

2023年10月10日下午,大兴安岭地区召开党政领导干部会议,宣布省委决定:范庆华同志任中共大兴安岭地委书记。[2]

参考资料 7

  1. 范庆华 —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
  2. 范庆华任大兴安岭地委书记 — 今日头条-新京报
  3. 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网
  4. 黑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公告 第 5 号 — 东北网
  5.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刘金成等任免职的通知 —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6. 黑龙江省拟任职干部公示名单(2022年03月02日—03月08日) — 网易新闻-金台资讯
  7. 大兴安岭地区行署专员范庆华,拟任地委书记 — 新京报政事儿-今日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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