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益华

浙江省金华县的罪犯

胡益华

胡益华,(1981年6月28日—2010年9月29日),男,浙江省金华县人,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罪犯。[0][1]胡益华从小学习成绩中上,胡益华22岁时,加入中国共产党,并通过党校学习获得大专文凭。此后,胡益华开始做生意。[0][2]2006年,胡益华与此前在推销电池时认识的一名名叫杨芝的女孩发展为情侣并结为夫妻。后来因为家庭财产问题,时常吵架,最终于2008年,二人结束了夫妻关系。[2]2009年3月,胡益华在缅甸老街以2.8万元购得德制西格绍尔手枪一支及子弹30发。[4]2010年开始,胡益华开始频繁赌博,在三个月的时间内,胡益华连续向父母借支11万元用于赌博。[2]

胡益华,(1981年6月28日—2010年9月29日),男,浙江省金华县人,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罪犯。[1][2]

胡益华从小学习成绩中上,胡益华22岁时,加入中国共产党,并通过党校学习获得大专文凭。此后,胡益华开始做生意。[1][3]2006年,胡益华与此前在推销电池时认识的一名名叫杨芝的女孩发展为情侣并结为夫妻。后来因为家庭财产问题,时常吵架,最终于2008年,二人结束了夫妻关系。[3]2009年3月,胡益华在缅甸老街以2.8万元购得德制西格绍尔手枪一支及子弹30发。[5]2010年开始,胡益华开始频繁赌博,在三个月的时间内,胡益华连续向父母借支11万元用于赌博。[3]

2010年7月2日,胡益华因经济拮据和赌博欠债而预谋抢劫,在义乌市绑架一对情侣,并先后于同年7月3日、7月5日将一对情侣以及2名执勤民警杀害。[6][7][8][6]同年7月8日中午,胡益华在厦门被警方抓获。[7]8月,因胡益华构成妨害社会管理秩序错误,情节严重,婺城区纪委决定给予胡益华开除党籍处分。[5]同年8月10日,胡益华因犯抢劫罪故意杀人罪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同年9月29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同日上午,胡益华被执行死刑。[6]

早年经历

胡益华,1981年6月28日出生。[1]胡益华从小学习成绩中上,曾有当兵的理想,但后来因为视力原因,未能如愿。高中毕业后,胡益华没有参加高考,而是直接参加工作,后来,在胡益华22岁时,加入中国共产党,并通过党校学习获得了个大专文凭。此后,胡益华作为家乡浙江省金华县婺城区岭上乡塘头村里重点培养的后备干部,被推荐至参加婺城区政府组织的乡镇干部培训。培训毕业后,胡益华开始做生意,先是推销电池。2006年,胡益华在金华宾虹广场开了一家运动鞋专卖店。平时胡益华生意忙碌,很少回家。[1][3]

2006年,胡益华与此前在推销电池时认识的一名名叫杨芝的女孩发展为情侣并结为夫妻。后来因为家庭财产问题,时常吵架,最终于2008年,二人结束了夫妻关系。[3]

走向犯罪

2010年7月2日,胡益华因经济拮据和赌博欠债而预谋抢劫,在义乌市绑架一对情侣,并先后于同年7月3日、7月5日将一对情侣以及2名执勤民警杀害。[6][7][8]

难逃法网

2010年7月8日中午,胡益华在厦门被警方抓获。[7]

胡益华被逮捕现场图
胡益华被逮捕现场图

2010年8月10日,胡益华因犯抢劫罪故意杀人罪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同年9月29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同日上午,胡益华被执行死刑。[6]

开除党籍

2010年8月,因胡益华构成妨害社会管理秩序错误,情节严重,婺城区纪委决定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七十四条之规定,给予胡益华开除党籍处分。[5]

个人生活

在家乡浙江省金华县婺城区岭上乡塘头村住着胡益华的父母,父亲名为胡敦本,母亲名为丰素元。[1][3][4]

2006年,胡益华与此前在推销电池时认识的一名名叫杨芝的女孩发展为情侣并结为夫妻。后来因为家庭财产问题,时常吵架,最终于2008年,二人结束了夫妻关系。[3]

人物事件

2009年3月,胡益华在缅甸老街以2.8万元购得德制西格绍尔手枪一支及子弹30发。[5]2010年开始,胡益华开始频繁赌博,在三个月的时间内,胡益华连续向父母借支11万元用于赌博。[3]同年7月2日,胡益华在义乌市绑架杭畴小学语文老师、班主任王智阳及其男朋友朱胜伟。次日,胡益华将二人杀害,并劫走雷克萨斯轿车一辆。后胡益华逃亡江西,在逃往江西时,胡益华用受害人的银行卡在江西铅山县一银行提款机取走人民币13000元。同年7月5日深夜,胡益华驾驶所劫雷克萨斯轿车行至深汕高速公路惠来服务区停车休息,在休息时遭遇广东省揭阳市交警支队执勤民警上前检查并扣留其证件。胡益华因担心自己在浙江的罪行被发现,朝两民警开枪,致二人颅脑损伤合并失血性休克死亡。[7][8][6]

2010年7月8日中午,胡益华在厦门被警方抓获。[7]同年8月10日,胡益华因犯抢劫罪故意杀人罪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6]宣判后,胡益华在法定期限内没有上诉,检察机关也没有抗诉。同年8月31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复核,同意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经广东省高院依法对胡益华案进行复核宣判,裁定同意揭阳市中级法院以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胡益华死刑的判决,并将裁定结果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同年9月29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同日上午,胡益华被执行死刑。[6]

犯罪嫌疑人胡益华
犯罪嫌疑人胡益华

人物评价

胡益华平时斯斯文文,人也朴实,不爱说话,不抽烟不酗酒,连春节过年年轻人之间的打牌都不参加。虽然回来得不多,但见人就打招呼。村里造桥时,他捐出200元钱。看到驻金某部救人英雄孟祥斌的新闻,他捐了1000元钱;汶川大地震也捐了50元的特殊党费[3](胡益华家乡所在村支书胡根生评价)

参考资料 8

  1. 广东杀警嫌犯身背数条命案 疑6天连杀6人 — 中国广播网
  2. 经最高人民法院复核确认 枪杀揭阳警察重犯胡益华昨枪决 — 新浪网
  3. 市场星报社多媒体数字报刊平台 — 市场星报
  4. 揭开杀人魔头胡益华的双面人生 — 新浪网
  5. 婺城区纪委决定开除胡益华党籍 — 婺城新闻
  6. 广东揭阳枪杀2名警察的胡益华被执行死刑 — 河北新闻网
  7. 枪匪胡益华的红与黑 曾是党员重点培养对象 — 新浪网
  8. 警方透露胡益华作案之后准备逃往缅甸当雇佣兵 — 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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