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晓清

山东政法学院副院长

胡晓清

胡晓清,教授,中共党员。1992年毕业于山东师范大学研究生部现代汉语专业,获文学硕士学位。1992年7月入烟台师范学院中文系从事对外汉语教学工作,后入国际交流学院工作至今,从事对外汉语教学、朝鲜语专业教学工作,曾担任对外汉语教研室主任、国际交流学院院长助理,现任山东政法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0]胡晓清教授多年来从事对外汉语教学、汉外对比等领域的研究,收获颇丰。先后出版过专著两部,《外来语》由新华出版社出版,《中韩语言文化对比研究》由韩国新星出版社出版,在国内外有一定的影响。发表过对外汉语教学研究、词汇学研究、汉韩对比研究方面的论文十余篇,承担过4项科研课题,并编写出版了国家级对外汉语重点教材《高级汉语听说教程》(上、下)和《中级汉语听说教程》(上、下)共4册,被全国很多高校选用,广受好评。

胡晓清,教授,中共党员。1992年毕业于山东师范大学研究生部现代汉语专业,获文学硕士学位。1992年7月入烟台师范学院中文系从事对外汉语教学工作,后入国际交流学院工作至今,从事对外汉语教学、朝鲜语专业教学工作,曾担任对外汉语教研室主任、国际交流学院院长助理,现任山东政法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1]

人物简介

胡晓清教授多年来从事对外汉语教学、汉外对比等领域的研究,收获颇丰。先后出版过专著两部,《外来语》由新华出版社出版,《中韩语言文化对比研究》由韩国新星出版社出版,在国内外有一定的影响。发表过对外汉语教学研究、词汇学研究、汉韩对比研究方面的论文十余篇,承担过4项科研课题,并编写出版了国家级对外汉语重点教材《高级汉语听说教程》(上、下)和《中级汉语听说教程》(上、下)共4册,被全国很多高校选用,广受好评。

胡晓清教授一直在教学第一线承担繁重的教学工作,先后开设过《高级汉语》、《中级汉语》、《高级表达》、《朗诵与表达》、《汉语修辞学》、《现代汉语》、《贸易实务》等多门课程。她严谨的教学态度和优良的教学效果受到了学生的普遍欢迎。

任免信息

2022年7月21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决定,任命胡晓清为山东政法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1]

参考资料 1

  1. 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布一批人事任免 — 海报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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