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乔木(1912年6月1日——1992年9月28日),本名胡鼎新,“乔木”是笔名。江苏盐城人,清华大学、浙江大学肄业,1930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32年转入中国共产党。
曾任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共中央顾问委员会常务委员、中共中央党史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中国社会科学院名誉院长。
人物履历
1924年至1930年在江苏扬州中学读书。
1930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曾任北平团市委委员、宣传部长。
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参与领导北平学生的抗日救亡运动。
1932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在党的领导下从事宣传组织活动,主编《海霞》等进步文艺刊物。
1933年至1934年底在浙江大学学习时,组织秘密读书会,是学生运动的领导人之一。
1935年至1937年,曾任左翼文化总同盟书记、中共江苏省委临时委员会宣传部长,是党在上海抗日救亡工作的领导者之一。
1937年7月到达延安。在抗日战争初期,先后任青训班负责人、中共中央青委委员、毛泽东青年干部学校教务长,主编中央青委机关刊物《中国青年》。
从1941年2月起,任毛泽东的秘书、中共中央政治局秘书,直到1966年6月“文化大革命”爆发以前。在延安工作期间,协助毛泽东编辑供党的高级干部学习和研究党史用的《六大以来》、《六大以前》和《两条路线》等重要历史文献。
1942年全党整风运动开展后,参与领导文艺界的整风运动。中央领导层的整风运动开展后,列席中央政治局的整风会议和党的六届七中全会,并作为正式代表参加党的七大。在党中央、毛泽东的领导下,参加《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的起草工作,为该决议的最后形成作出重要贡献。抗战胜利后,作为毛泽东到重庆参加国共两党和平谈判的随行人员,同国民党统治区文化界进步人士进行了广泛接触。解放战争期间,跟随毛泽东转战陕北。
1948年4月到河北省平山县西柏坡后,任新华社总编辑和社长、中央宣传部副部长。
1948年2月,起草了《中共中央关于土地改革中各阶级的划分及其待遇的规定(草案)》。为《解放日报》、新华社撰写和修改大量社论、评论和新闻。撰写的《驳蒋介石》、《无可奈何的供状》等重要社论。
1949年3月,参加中共七届二中全会,作关于新闻工作的发言。党中央进驻北平后,参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的起草,出席第一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新中国成立后,1950年至1954年任中共中央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1954年起任中共中央副秘书长。
1956年9月后任中共中央书记处候补书记。先后参加《毛泽东选集》第1至4卷的编辑工作,参加起草《中国共产党的三十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1956年党的八大主要文件。以及撰写《再论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经验》等文章。他是新中国新闻事业的开拓者,历任新华通讯社社长、《人民日报》社社长、中央人民政府新闻总署署长等职,为《人民日报》和新华社撰写过许多重要社论和新闻。他也是新中国文化教育事业的推进者,历任政务院文化教育委员会秘书长、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委员、中央推广普通话工作委员会委员和汉语拼音方案审订委员会副主任。在“文化大革命”中,受到“四人帮”的迫害。
1975年任国务院政治研究室主任,主持修改《关于工业发展的若干问题》等重要文件,有力地配合了邓小平领导的全面整顿。粉碎“四人帮”后,全力支持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反对“两个凡是”的错误方针,为拨乱反正、重新确立马克思主义的思想路线和政治路线进行了坚决斗争。
在1978年10月国务院务虚会议上发表的《按照经济规律办事,加快实现四个现代化》的讲话,为我国经济体制的改革作了初步的理论论证。
1978年12月列席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负责全会的文件起草工作,并重新当选为中央委员,会后任中央副秘书长。
1980年2月在十一届五中全会上当选为中央书记处书记。
1980年至1981年,在邓小平等主持下,负责《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起草工作,接着又负责起草十二大的重要文件。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党中央关于党的文献编纂、党史研究和档案管理等方面工作的主要领导人,历任毛泽东著作编委会办公室主任、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主任、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主任。领导《毛泽东选集》第1至4卷第二版的修订工作,亲自编辑《毛泽东诗词选》新编本。协助邓小平审定《邓小平文选》等著作。在纪念建党70周年时发表的《中国共产党怎样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是他一生的最后一篇力作。提议撰写和参与审定《中国共产党的七十年》。他是中国社会科学院的首任院长,先后任中国大百科全书总编辑委员会主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主任委员,吴玉章奖金基金委员会名誉主任。
1992年9月28日在北京逝世。
是中共八届、十一届、十二届中央委员会委员,十二届政治局委员,第一届至第五届全国人大代表,第二、第三、第五届人大常委会委员,第一届政协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1]
人物家庭
人物著作
《中国共产党的三十年》,《胡乔木文集》、《关于人道主义和异化问题》、诗集《人比月亮更美丽》。 《词十六首》,《贺新郎·看〈千万不要忘记〉》、《沁园春·杭州感事》、《诗词二十六首》。[2]
人物逝世
1992年9月28日,久经考验的忠诚的共产主义战士、无产阶级革命家、杰出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家、政论家和社会科学家、中国共产党思想理论文化宣传战线的卓越领导人胡乔木同志因病在北京逝世,终年81岁。[3]
1992年10月4日,遗体火化;10月26日骨灰撒在延安地区。[4]
后世纪念
1994年,《回忆胡乔木》、《胡乔木文集》出版发行。[4]
2007年9月5日,“《胡乔木与中国社会科学院》出版座谈会”在北京举行。《胡乔木与中国社会科学院》一书全面客观地评价了首任院长胡乔木对中国社会科学院的建设、对发展和繁荣中国社会科学所做的杰出贡献,并对胡乔木一生在理论上的卓越贡献,特别是在中共党史研究、新闻学研究、文字改革和汉语规范化研究、文学艺术研究以及对国际国内重大问题等方面的理论造诣均有深入而客观的评介,可说是对胡乔木留下的宝贵精神财富的全面总结。全书30余万字,共三部分,即综述、回忆和文献资料。书中还选取了五幅乔木生前工作照和一幅手迹。[5]
2015年1月,81.5万字的《胡乔木传》上下册面世。[6]
参考资料 6
- 胡乔木 — 中国政府网
- 著名学者--胡乔木 — 国学
- 1992年9月28日 胡乔木因病在北京逝世——中红网 — 中红网
- CCTV.com-“南乔”与“北乔”同名之争 — CCTCV
- 《胡乔木与中国社会科学院》出版座谈会举行-搜狐新闻 — 搜狐
- 官方《胡乔木传》出版 邓力群审读意见披露_凤凰资讯 — 凤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