缪树权

缪树权

缪树权

缪树权,男,中共党员,法学硕士。自1993年起担任国家检察官学院教授及图书馆馆长,同时作为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专注于刑法领域的教学与研究[0]。他的主讲课程包括中国刑法[1]。缪树权于1993年在中国政法大学完成学业,获得了刑法专业的硕士学位[2]。

缪树权,男,中共党员,法学硕士。自1993年起担任国家检察官学院教授及图书馆馆长,同时作为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专注于刑法领域的教学与研究[1]。他的主讲课程包括中国刑法[2]。

教育背景

缪树权于1993年在中国政法大学完成学业,获得了刑法专业的硕士学位[3]。

主要成就

缪树权的研究领域集中在刑法方面,他不仅在学术上有所建树,还在实践中积极参与了多个国际交流项目。他曾参与中瑞“检察官与人权”合作项目(2004-2010年)、中加检察官交流合作项目(2008年)。此外,他还主持了两个国家检察官学院科研基金项目,分别是《渎职案件法律适用中的疑难问题》(2007-2008年)和《死刑复核法律监督研究》(2006-2007年)。

学术贡献

缪树权独立撰写或合著了多部著作,其中包括《渎职罪疑难问题研究》《渎职、侵权犯罪重点、疑难问题的司法适用》《新刑法通论》《当代中国贪污贿赂名案实录》《中华法学大辞典·刑法学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修订与适用》《检察官作用与准则比较研究》《中国刑法教程》《晋升高级检察官培训教程》《初任检察官培训专题讲义》《反贪办案一本通》《反渎职侵权办案一本通》等。他在《人民检察》等刊物发表了超过30篇论文,涉及的主题广泛,如《缓刑制度的理论与实践》《计算机犯罪的发展趋势和立法完善》《论制定反贪污贿赂法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合同诈骗罪的认定和立法完善》《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权的论争和思考》等。

社会荣誉

缪树权因其在教育和学术方面的卓越表现,在2003年被授予全国检察系统“优秀检察教师”的荣誉称号,并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表彰。

参考资料 3

  1. 缪树权教授 — 国家检察官学院
  2. 中国-东盟成员国检察官交流培训基地教师团队 — 东盟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官方网站
  3. 最高人民检察院西部巡讲支教团走进包头市检察机关(一) — 包头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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