缌麻

中国旧制丧服名

缌麻

缌麻,我国旧制丧服名,是五服中最轻的一种。其服用细熟麻布做成,服期为三个月。凡本宗为高祖父母、曾伯叔祖父母、族伯叔父母、族兄弟及未嫁族姊妹,又外姓中为中表兄弟、岳父母等,均服之(《仪礼·丧服》及《清会典·礼部》)。《唐律疏议·户婚》载,凡曾为同姓缌麻之妻及为舅妻和外甥妻而更相嫁娶者,其夫尊卑有服嫁娶,各徒一年,并离之,又同姓缌麻以上为婚者,以奸论。[0]本义:古代丧服名。五服中之最轻者,孝服用细麻布制成,服期三月。凡本宗为高祖父母,曾伯叔祖父母,族伯叔父母,族兄弟及未嫁族姊妹,外姓中为表兄弟,岳父母等,均服之。

麻,我国旧制丧服名,是五服中最轻的一种。其服用细熟麻布做成,服期为三个月。凡本宗为高祖父母、曾伯叔祖父母、族伯叔父母、族兄弟及未嫁族姊妹,又外姓中为中表兄弟、岳父母等,均服之(《仪礼·丧服》及《清会典·礼部》)。《唐律疏议·户婚》载,凡曾为同姓缌麻之妻及为舅妻和外甥妻而更相嫁娶者,其夫尊卑有服嫁娶,各徒一年,并离之,又同姓缌麻以上为婚者,以奸论。[1]

基本解释

本义:古代丧服名。五服中之最轻者,孝服用细麻布制成,服期三月。凡本宗为高祖父母,曾伯叔祖父母,族伯叔父母,族兄弟及未嫁族姊妹,外姓中为表兄弟,岳父母等,均服之。

引申义:五服之内的亲戚。

缌麻
缌麻

出处

《仪礼·丧服》:“缌麻三月者。”

《谷梁传·庄公三年》“改葬之礼缌”唐 杨士勋 疏:“五服者,案丧服有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是也。”

贾谊 《新书·六术》:“丧服称亲疏以为重轻,亲者重,疏者轻,故复有衰,齐衰,大红,细红,缌麻,备六,各服其所当服。”

《周书·李穆传》:“兄弟子侄及缌麻以上亲并舅氏,皆沾厚赐。”

《资治通鉴·唐玄宗开元二十四年》:“敕:‘姨舅既服小功,舅母不得全降,宜服缌麻,堂姨舅宜服袒免。’”

服期三月。清代,凡男子为本宗之族曾祖父母、族祖父母、族父母、族兄弟,以及为外孙、外甥、婿、妻之父母、表兄、姨兄弟等,均服缌麻。参阅吴荣光《吾学录.丧礼门一》所附丧服各图。

参考资料 1

  1. 参考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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