缌麻,我国旧制丧服名,是五服中最轻的一种。其服用细熟麻布做成,服期为三个月。凡本宗为高祖父母、曾伯叔祖父母、族伯叔父母、族兄弟及未嫁族姊妹,又外姓中为中表兄弟、岳父母等,均服之(《仪礼·丧服》及《清会典·礼部》)。《唐律疏议·户婚》载,凡曾为同姓缌麻之妻及为舅妻和外甥妻而更相嫁娶者,其夫尊卑有服嫁娶,各徒一年,并离之,又同姓缌麻以上为婚者,以奸论。[1]
基本解释
本义:古代丧服名。五服中之最轻者,孝服用细麻布制成,服期三月。凡本宗为高祖父母,曾伯叔祖父母,族伯叔父母,族兄弟及未嫁族姊妹,外姓中为表兄弟,岳父母等,均服之。
引申义:五服之内的亲戚。

出处
参考资料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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