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梅,女,生于1976年4月1日,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杭锦旗广播电影电视服务中心记者。
2016年4月6日下午,红梅疑因遭家暴惨死家中。
杭锦旗公安局刑侦大队表示,红梅的丈夫金柱因涉嫌故意伤害被刑事拘留,截至4月20日,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人物介绍
红梅是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杭锦旗广播电影电视服务中心记者。2016年4月6日下午,红梅疑因遭家暴惨死家中。在红梅的抽屉里,放着她13岁儿子的作业本,一只青花瓷图案的发卡,几厚摞新闻稿,还有8本荣誉证书:2008年被评为全旗优秀新闻工作者;连续数次被授予对外宣传工作奖项;2013年被评为年度先进妇女工作者。
家暴致死
法院经审理查明,身为公务员的被告人金柱与被害人红梅系夫妻,被告人金柱曾经多次酒后对被害人红梅有过家庭暴力行为。2016年4月5日下午下班后,被告人金柱因被害人红梅出去应酬而对其产生不满。当晚21时许开始,被告人金柱自己在家饮酒,期间多次给被害人红梅打电话,但被害人红梅的手机处于关机状态。至23时30分许,被告人金柱见被害人红梅仍未回家,便驾车出去找,驾驶至小区花池附近时看到被害人红梅从出租车上下来,出租车走后被告人金柱下车打了红梅几个耳光,致被害人红梅倒地后又踢了被害人红梅。之后被告人金柱将被害人红梅拉到自己车后座,自己坐在驾驶座上揪住被害人红梅的头发,将被害人红梅头部往车后门玻璃上撞击。被告人金柱在车内对被害人红梅实施完殴打后,二人回到家中,又因被害人红梅出去应酬的事情发生了争吵。
2016年4月6日8时许,被害人红梅因身体不适向单位请假未去上班。当天13时40分许,被告人金柱起床后将儿子乌某某送到学校,返回家的途中到锡尼镇社保局巷内的“久久宏门市部”买了一瓶红云磁化粮食白酒,并在门市部内喝酒,喝完酒后,又买了一瓶红云磁化粮食白酒于15时34分许回到家中,在一楼的卧室内继续喝酒。15时40分许,被告人金柱在二楼与被害人红梅发生争吵,并再次殴打被害人红梅。后被告人金柱发现被害人红梅在二楼的卧室床边趴着,并口吐白沫。被告人金柱于18时56分拨打120急救电话,120急救人员赶到现场发现被害人红梅没有生命体征,经抢救无效而死亡。经鄂尔多斯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被害人红梅系因头部多次受到钝性外力作用致颅内出血而死亡。被告人金柱在案发现场被杭锦旗公安局刑警大队民警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