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新丽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北京市人大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米新丽

米新丽,现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北京市人大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0][1]现为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北京市人大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0][1]

米新丽,现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北京市人大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1][2]

人物经历

现为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北京市人大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1][2]

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职业资格考试命题专家,北京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会常务理事,北京市工商局丰台分局专家顾问组成员。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3]

任免信息

2023年1月,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任命名单,米新丽任北京市人大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1]

学术成果

主编的《商法学:原理与案例》2011年被评为北京市精品教材;主持或参与了《法学专业应用型、复合型人才培养:问题与建议》等多项教改立项项目;主编《首都法学教育研究》(1),主编全国价格鉴证师考试教材《法学基础知识》;主讲的专业课《合同法》被评为学校精品课程。主持或参与局以上研究项目10项。包括: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我国农业合作社立法问题研究》,主持司法部项目《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问题研究》,主持北京市人才强教深化项目《中介组织民事法律责任研究—以会计师事务所为例》,主持北京市教委项目《北京市农业合作社立法问题研究》;参加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国际组织在我国的法律地位》;参与完成《农产品贸易救济体系的相关法律问题研究》、《法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探索》等局级项目5项。在《法律科学》、《法制日报》、《法学杂志》以及《法律适用》等学术报刊杂志上发表学术论文近40篇。在取得的研究成果中,以对农业合作社的法律研究最为突出。主持的关于合作社法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司法部项目以及北京市教委项目均已顺利结项并获得好评。论文《论农业合作社的法律性质》是法学界较早从理论上研究农业合作社性质的成果,主要观点已被《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采纳。论文《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盈余分配制度——简评我国〈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相关规定》一文被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民商法学》(2009年第2期)全文转载,于2010年获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优秀科研成果奖,并被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官网评价为“目前国内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盈余分配方面论述最为详尽的文献之一”。

获得荣誉

2009年获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学名师称号,2010年获批北京市中青年骨干人才,2011年获第七届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称号。

参考资料 3

  1. 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名单 (19名) — 北京市人民政府
  2. 北京市教学名师 —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3. 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单 (774名 按姓名笔划排列) — 乡镇企业导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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