筱爱琴(1928~1968),原名吴彩珍,江苏扬州人,著名沪剧表演艺术家。[1][2]曾任上海市政协委员、上海市妇联执行委员、上海市青联执行委员。[2]
筱爱琴幼年随母来沪谋生。10岁进“婉社儿童申曲班”学艺。后在文滨、中艺等剧团担任演员。[1]1946年与邵滨孙结婚。1952年参加上海沪剧团。曾先后在《白毛女》《罗汉钱》《雷雨》《杨乃武与小白菜》《母亲》《战士在故乡》《星星之火》等剧目中扮演主要或重要角色。[2]"文化大革命"期间,筱爱琴被迫害致死,年仅40岁。"文化大革命"结束后得到平反昭雪。[3]
1952年,筱爱琴获第一届全国戏曲观摩演出大会演员二等奖。[2]
早年经历
筱爱琴1928年出生于江苏扬州,本名贵麟,[4]又名吴彩珍,[1][2]父亲是一位医生, 母亲是家庭妇女。出世未满十个月,父亲病故,靠母亲帮人打杂扶养。四岁时,母亲无法生活下去,被逼带她去上海投亲。935年,筱爱琴的母亲在申曲演员陆爱娥家帮做家务,日久情深。1936年筱爱琴跟陆爱娥学艺。[4]随陆爱娥辗转松江、闵行、小昆山、枫泾、石湖荡、七宝等地演出。后拜沪剧演员逄爱琴为师。[3]民国25年(1936年),10岁的筱爱琴入丁婉娥创办的婉社儿童申曲班学艺,与丁是娥、杨飞飞、汪秀英等同班。翌年班散,先后在文滨剧团和中艺剧团演唱。民国35年(1946年),筱爱琴与邵滨孙结婚。[2][3]
演艺经历
筱爱琴与当时著名演员解洪元、顾月珍、石筱英等组成中艺沪剧团,先后演出《骆驼祥子》《浮生六记》《杨乃武与小白菜》等。1952年,筱爱琴加入上海人民沪剧团,在《白毛女》和《罗汉钱》中扮演喜儿和艾艾,同年进京参加第一届戏曲观摩演出大会,获演员二等奖。自此,成为该团5名头牌演员之一。1956年,筱爱琴的演技更趋成熟,先后塑造了《杨乃武与小白菜》中的小白菜,《母亲》中的华芳,《雷雨》中的四凤和《星星之火》中的杨桂英等艺术形象,给观众留下深刻印象。[2][3]1962年参加中国共产党。"文化大革命"期间,筱爱琴被迫害致死,年仅40岁。"文化大革命"结束后得到平反昭雪。[3]
人物趣事
人物评价
筱爱琴的唱腔刚中带柔,清丽明快,音色变化丰富,善于表达人物的内心世界。——东方网[3]
荣誉奖项
1952年,筱爱琴获第一届全国戏曲观摩演出大会演员二等奖。[2]
参考资料 5
- 沪剧代表人物 — 上海戏曲艺术中心
- 暗藏美食地图的乌鲁木齐中路 — 上海徐汇微信公众平台
- 上海女性 — 东方网
- 参考 4
- 邵滨孙、筱爱琴:夫妇同演红色经典 — 松江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