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四机械工业部,简称四机部,曾是国务院的部门之一。[1]
2008年3月,以信息产业部为主,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工业行业管理有关职能,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核电管理以外的职责,和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划入,组建工业和信息化部。
199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不再保留机械工业部。[2]
历史沿革
参考资料 2
- 组图盘点那些年,那些“消失”的部委 — 人民网
- 199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 — 中国政府网
政府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四机械工业部,简称四机部,曾是国务院的部门之一。[0]2008年3月,以信息产业部为主,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工业行业管理有关职能,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核电管理以外的职责,和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划入,组建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四机械工业部,简称四机部,曾是国务院的部门之一。[1]
2008年3月,以信息产业部为主,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工业行业管理有关职能,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核电管理以外的职责,和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划入,组建工业和信息化部。
199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不再保留机械工业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