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之伟(Zhiwei Tong),男,1954年出生于中国湖北省武汉市,中国共产党员,毕业于武汉大学,宪法学博士。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教授。[1][2]
童之伟历任华东政法大学教、授武汉大学助教、讲师、副教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教授。[4][3]2001年,童之伟获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2004年,他入选首批“当代中国法学名家”。[3]2008年,他又出版书籍《宪法学》。[5]2011年12月3日,童之伟《未来世界论坛》第四届年会,并发表演讲。[6]2015年1月,童之伟当选“中国法治影响力人物”。[4]2016年,他发表著作《中国宪制之维新》。[3]2019年6月7日,童之伟在北航法学院开展题为“法权中心说在环境法学领域的应用”的讲座。[7]2020年9月24日,童之伟为湖北民族大学法学院新生开展学术讲座。[8]2022,童之伟发表著作《法权说之应用》《中国立宪主义道路求索》。[3]2024年1月5日至15日,由广东省司法厅、广东省律师协会主办,广东财经大学承办的粤港澳大湾区涉外律师研修班在广州举办,童之伟担任讲师。[9]
童之伟主要从事宪法学基础理论研究。[3]先后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杂志上发表学术论文60余篇。[1]他结合法学的特点和当代中国的基本情况,在将权利和权力认定为最基本的法现象的基础上,将由黑格尔所首创、马克思加以唯物化改造的“绝对方法”首次运用到法学尤其是宪法学领域以展开其范畴架构乃至整个理论体系,提出和证明了国家权力分解定律并据以分析国家权力纵向分配问题,在国家结构形式研究方面取得了突破性进展。[4]
人物经历
童之伟历任华东政法大学教、授武汉大学助教、讲师、副教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教授。[4][3]现任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1]2001年,童之伟出版书籍《法权与宪政》。[10]同年,获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2004年,他入选首批“当代中国法学名家”。[3]2008年,他又出版书籍《宪法学》。[5]2011年12月3日,童之伟《未来世界论坛》第四届年会,并发表演讲。[6]2012年8月,参加第5期中国法学青年论坛第二单元实录节目并担任评论人。[11]同年11月28日至29日,童之伟参加在北京举行的“财经年会-2013:预测与战略”。[12]2015年1月,童之伟当选“中国法治影响力人物”。[4]12月27日,童志伟教授承担的江苏省自然科学基金面上研究项目“新型多功能性纳米层状复合材料的合成与应用研究”(项目编号:BK2012665)被连云港市科技局组织专家进行验收鉴定。[13]2016年,他发表著作《中国宪制之维新》。[3]

2017年6月2日,童之伟做客长江讲坛第22讲,并为长江大学师生做题为“关于深化监察体制改革的若干重要问题”的学术报告。[14]2019年6月7日,童之伟在北航法学院开展题为“法权中心说在环境法学领域的应用”的讲座。[7]6月25日,他应邀主讲武汉大学法科教育40周年纪念学术活动之“伟博法律大讲堂”。[2]同年9月7日,他在湖北民族大学法学院开展主题为“人权法学”的讲座。[15]2020年9月24日,童之伟为湖北民族大学法学院新生开展学术讲座。[8]2022,童之伟发表著作《法权说之应用》《中国立宪主义道路求索》。[3]2024年1月5日至15日,由广东省司法厅、广东省律师协会主办,广东财经大学承办的粤港澳大湾区涉外律师研修班在广州举办,童之伟担任讲师。[9]
研究领域
童之伟主要从事宪法学基础理论研究。[3]
科研成果
童之伟主要学术志趣在于从各种“权”(法权利、法权力、剩余权)中抽象出权和法权概念,进而提出和较系统展开以法权说(英译“faquanism”)为核心的实践法学一般理论,并用以解释中外今古各种法现象,促进当代中国法律实践中的权力限制和权利保障。[3]童之伟结合法学的特点和当代中国的基本情况,在将权利和权力认定为最基本的法现象的基础上,将由黑格尔所首创、马克思加以唯物化改造的“绝对方法”(“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首次运用到法学尤其是宪法学领域以展开其范畴架构乃至整个理论体系,提出和证明了国家权力分解定律并据以分析国家权力纵向分配问题,在国家结构形式研究方面取得了突破性进展。[4]
学术交流
童之伟数十次应邀到欧美、亚太诸多著名教育学术机构做学术演讲。[3]
2023年5月2日至4日,童之伟教授应香港大学法律学院、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学院和香港中文大学亚太所邀请,访问了这三所大学,并开展了四场学术讲座。[16]
主要作品
论文
| 名称 | 时间 | 期刊 |
|---|---|---|
| 《国家权力分解定律作用形式之宪法学透视》 | 1996-05-23 | 武汉大学学报[17] |
| 《宪法学社会权利分析模型的思想蕴含》 | 1996-07-10 |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学院学报[18] |
| 《宪法学社会权利分析方法的认识论基础》 | 1996-07-10 | 法学[19] |
| 《论构建成熟的马克思主义宪法学》 | 1996-07-15 | 法商研究(中南政法学院学报)[20] |
| 《单一制、联邦制的理论评价和实践选择》 | 1996-07-23 | 法学研究[21] |
| 《论测定民主发展水平的宪法学标准》 | 1996-08-05 | 政治与法律[22] |
| 《“良性违宪”不宜肯定》 | 1996-11-23 | 法学研究[23] |
| 《论市场经济社会的宪政秩序调整》 | 1997-01-25 | 法商研究(中南政法学院学报)[24] |
| 《宪法实施灵活性的底线》 | 1997-05-10 | 法学[25] |
| 《论阶级分析方法在宪法学中的合理定位》 | 1997-08-09 | 中国法学[26] |
| 《理顺关系,摆正位置——评人大代表质询法院引起的争论》 | 1997-09-10 | 法学[27] |
| 《论宪法学新体系的范畴架构》 | 1997-09-23 | 法学研究[28] |
| 《论有中国特色民主集中单一制》 | 1997-10-15 | 江苏社会科学[29] |
| 《面临21世纪的宪法学:评析与前瞻》 | 1997-11-15 | 法学评论[30] |
| 《权利义务法理学方法论缺陷剖析》 | 1998-11-15 | 法学评论[31] |
| 《对权利与义务关系的不同看法》 | 1998-11-15 | 法商研究(中南政法学院学报[32] |
| 《论法理学的更新》 | 1998-11-23 | 法学研究[33] |
| 《法律关系的内容重估与概念重整》 | 1999-12-09 | 中国法学[34] |
| 《.以“法权”为中心系统解释法现象的构想》 | 2000-04-28 | 现代法学[35] |
| 《关于宪法学体系革新的几个基本观点》 | 2000-06-15 | 法学家[36] |
| 《执政党模范守法是实现法治之关键》 | 2000-07-1 | 法学[37] |
| 《“议行合一”说不宜继续沿用》 | 2000-11-23 | 法学研究[38] |
| 《20世纪上半叶法本位研究之得失》 | 2000-11-25 | 法商研究(中南政法学院学报)[39] |
| 《权利本位说再评》 | 2000-12-09 | 中国法学[40] |
| 《宪法司法适用研究中的几个问题》 | 2001-11-10 | 法学[41] |
| 《中国实践法理学的话语体系构想》 | 2019-06-11 |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42] |
| 注:仅部分收录 | ||
社会职务
| 时间 | 职务 |
|---|---|
| - | 武汉大学助教、讲师、副教授 |
| - | 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教授 |
| -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 |
| - | 法商研究杂志主编、副主编、 |
| - | 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所所长 |
| - | 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
| - | 中国人民大学客座教授 |
| - | 最高人民检察院高级检察官带教导师 |
| - |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培训中心兼职教授 |
参考来源:[1]
社会活动
2015年1月,中国影响性诉讼评选十周年论坛暨《中国法律评论》创刊一周年纪念会在清华大学举行,童之伟发表了《社会主义宪政须继续研究和推进》的演讲。[4]2016年12月11日,中华环保联合会在北京举办主题为“环境公益诉讼未来之路”的高层研讨会。童之伟以该联合会法律专家委员会成员的身份做了书面和口头发言,提出了如下构想:按照实施《宪法》关于“ 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需要,协力推动对霾污染状况和霾来源做国家级基础性调查。[43]
2019年9月25日至28日,童之伟应邀在南京大学法学院、南京大学历史学院和东南大学法学院开展学术讲座。[44]2022年6月26日,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新时代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完善研究”开题报告会在武汉大学举行,童之伟介绍了子课题三“全过程人民民主下国家监督体系的发展研究”的主要内容和研究重点。[45]

人物评价
有的人看到了不敢说,有的人说的时候说错了,少数人敢说而且说对了。童之伟就是在某一种负能量试图改变世界时,敢说且说对的少数人的代表之一。——(《中国法律评论》创刊一周年纪念会组委评)[4]
书籍
著作
获得荣誉
参考来源:[3][4]
参考资料 45
- 童之伟 — 豆瓣读书
- 童之伟教授母校主讲法权中心说 伟博法律大讲堂刮起法理小旋风 — 中视联播
- 童之伟 — 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
- 校友童之伟当选“中国法治影响力人物” — 长江大学新闻网
- 童之伟 的作品(4) — 豆瓣读书
- 《未来世界论坛》第四届年会:“转型社会的社会正义:中国与世界” — 观察者
- 童之伟教授做客北航法学院论道“法权中心说在环境法学领域的应用” —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
- 湖北民族大学法学院邀请童之伟教授为新生开展学术讲座 — 大学生网报
- 涉外法治 | 2024年首场粤港澳大湾区涉外律师研修班圆满结业 — 今日头条
- 童之伟 的作品(4) — 豆瓣读书
- 第5期中国法学青年论坛第二单元实录 — 中国法学会
- 图文:华东政法大学宪法学教授童之伟 — 新浪财经
- 我院童志伟教授承担的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通过验收鉴定 — 江苏海洋大学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 【对话】童之伟教授:学会丰富自己的人生 — 微信公众平台
- 华东政法大学童之伟教授应邀到法学院授课 — 湖北民族大学
- 我校特聘教授童之伟应邀赴香港高校开展系列学术讲座 — 广东财经大学新闻网
- 检索国家权力分解定律作用形式之宪法学透视 — 中国知网
- 宪法学社会权利分析模型的思想蕴含 — 中国知网
- 宪法学社会权利分析方法的认识论基础 — 中国知网
- 论构建成熟的马克思主义宪法学——关于加强宪法学自身建设的思考 — 中国知网
- 单一制、联邦制的理论评价和实践选择 — 中国知网
- 论测定民主发展水平的宪法学标准 — 中国知网
- “良性违宪”不宜肯定——对郝铁川同志有关主张的不同看法 — 中国知网
- 论适应市场经济社会的宪政秩序调整 — 中国知网
- 宪法实施灵活性的底线——再与郝铁川先生商榷 — 中国知网
- 论阶级分析方法在宪法学中的合理定位 — 中国知网
- 理顺关系 摆正位置——评人大代表质询法院引起的争论 — 中国知网
- 论宪法学新体系的范畴架构 — 中国知网
- 论有中国特色的民主集中单一制 — 中国知网
- 面临二十一世纪的宪法学:评析与前瞻 — 中国知网
- 权利义务法理学方法论缺陷剖析 — 中国知网
- 对权利与义务关系的不同看法 — 中国知网
- 论法理学的更新 — 中国知网
- 法律关系的内容重估和概念重整 — 中国知网
- 以“法权”为中心系统解释法现象的构想 — 中国知网
- 关于宪法学体系革新的几个基本观点 — 中国知网
- 执政党模范守法是实现法治之关键 — 中国知网
- “议行合一”说不宜继续沿用 — 中国知网
- 20世纪上半叶法本位研究之得失 — 中国知网
- 权利本位说再评议 — 中国知网
- 宪法司法适用研究中的几个问题 — 中国知网
- 中国实践法理学的话语体系构想 — 中国知网
- 童之伟教授在中华环保联合会提出重要构想 — 华东政法大学
- 童之伟教授应邀到南京大学等高校做系列学术讲座 — 华东政法大学
- 新时代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完善研究开题报告会在武大举行 — 新浪财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