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简公

秦国第二十一位国君

秦简公

秦简公(公元前428年─公元前400年),嬴姓,秦氏,名悼子(有人认为,“悼子”非名),秦怀公之子,秦昭子之弟、秦灵公叔父,战国时期秦国国君,公元前414年—公元前400年在位。秦简公在政治、经济上有一定改革,他允许官吏、百姓带剑,打破了只有贵族才能带剑的特权;实行按土地亩数征收租税的政策,则是承认了“私田”的合法性,表明秦国开始向封建制度转化。公元前400年,秦简公去世,其子秦惠公继位。[0][1]秦简公,嬴姓,秦氏,名悼子,秦怀公之子,秦昭子之弟、秦灵公叔父。公元前414年—公元前400年在位。秦国自秦厉共公以后,国内国政长期由旧贵族把持,国君的废立也由他们掌握。前415年,秦灵公去世后,其子公子师隰(即后来的秦献公)没有能够继位。秦国国内重臣拥立在晋国的秦怀公之子、秦昭子之弟、秦灵公之叔秦简公回国继位,公子连被迫流亡至魏国。

秦简公(公元前428年─公元前400年),嬴姓,秦氏,名悼子(有人认为,“悼子”非名),秦怀公之子,秦昭子之弟、秦灵公叔父,战国时期秦国国君,公元前414年—公元前400年在位。秦简公在政治、经济上有一定改革,他允许官吏、百姓带剑,打破了只有贵族才能带剑的特权;实行按土地亩数征收租税的政策,则是承认了“私田”的合法性,表明秦国开始向封建制度转化。公元前400年,秦简公去世,其子秦惠公继位。[1][2]

继位

秦简公,嬴姓,秦氏,名悼子,秦怀公之子,秦昭子之弟、秦灵公叔父。公元前414年—公元前400年在位。秦国自秦厉共公以后,国内国政长期由旧贵族把持,国君的废立也由他们掌握。前415年,秦灵公去世后,其子公子师隰(即后来的秦献公)没有能够继位。秦国国内重臣拥立在晋国的秦怀公之子、秦昭子之弟、秦灵公之叔秦简公回国继位,公子连被迫流亡至魏国。

河西之战

秦简公二年(公元前413年),秦简公出师攻魏,败于郑(今陕西华县西南)。秦简公六年(公元前409年),魏伐秦,尽占河西地,筑洛阴、 县两城,秦退守洛水(今陕西境内洛水)。为加强防御,秦简公组织军民在东境修筑长城。这是战国时期最早的长城,又称秦东长城。长城南起今陕西华阴县东南小张村附近,由此趋向东北越过渭河,沿洛河右岸北上,经大荔蒲城白水等县,北止于白水县黄龙山南麓。今华阴县城东、蒲城县东南,尚有秦长城遗址。

改革

秦简公六年(公元前409年),秦简公令官吏带剑以防身。这是秦国革新礼制的一大措施;次年,又允许百姓带剑。因河西之战的失败,使秦国失去关中平原重要的产粮区,秦简公被迫于前408年在国内开始按亩征收禾稼作为租税。这是秦国国内合法承认土地私有化的标志,也标志着秦国国内地主制度的建立。

去世

秦简公在位十六年后,公元前400年去世,葬于丘里景公西。他的儿子秦惠公继承了他的位子。

史籍记载

《史记·秦本纪第五》[3]

秦灵公卒,子献公不得立,立灵公季父悼子,是为简公。简公,昭子之弟而怀公之子也。简公六年,令吏初带剑。巉洛。城重泉。十六年卒,子惠公立。

参考资料 3

  1. 嬴悼子 — 知乎
  2. 【中国先秦时期列朝列国志】秦国(九):秦简公 — 搜狐
  3. 史记·秦本纪第五 — 国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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