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闽侯民本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06月12日在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成立。法定代表人陈传太,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等。
公司事件
2023年7月19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2023年7月10日,福建闽侯民本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个人贷款贷前调查不尽职、贷后管理不到位,被处以30万元罚款。[1]
参考资料 1
- 个人贷款贷前调查不尽职,福建闽侯民本村镇银行被罚30万 — 界面新闻
2012年成立于福州市的公司
福建闽侯民本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06月12日在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成立。法定代表人陈传太,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等。2023年7月19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2023年7月10日,福建闽侯民本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个人贷款贷前调查不尽职、贷后管理不到位,被处以30万元罚款。[0]
福建闽侯民本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06月12日在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成立。法定代表人陈传太,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等。
2023年7月19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2023年7月10日,福建闽侯民本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个人贷款贷前调查不尽职、贷后管理不到位,被处以30万元罚款。[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