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花卉协会[1][2][3]成立于1985年,是一个跨部门、跨行业的社团组织。
第一章 总则
福建省花卉协会(简称“本会”,英文名称:FUJIAN FLOWER ASSOCIATION,缩写FFA)是由福建省从事花卉及相关领域生产的科技工作者、花卉工作者和花卉爱好者组成的非营利性、兼具学术性和行业性的综合性社团组织。本会接受福建省科学技术协会和福建省民政厅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挂靠于福建省林业厅。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三章 会员
加入福建省花卉协会的个人和单位均需符合一定的条件,并经过相应的入会程序。协会会员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等多项权利,并需履行相应义务。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福建省花卉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作为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协会开展日常工作。协会设有常务理事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等职务,负责具体工作。
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福建省花卉协会的资金来源于会费、捐赠等多种渠道,所有资金均用于协会的业务范围和发展。协会建立了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资金使用的合法性、透明度。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福建省花卉协会的章程修改需经理事会表决并通过会员代表大会审议,最终报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当福建省花卉协会完成宗旨或面临解散等情况时,将依照法定程序进行清算,并妥善处理剩余财产。
第八章 附则
福建省花卉协会的章程于2010年7月9日经第六届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章程的解释权归理事会所有。
成就与荣誉
福建省花卉协会自成立以来,始终秉承“组织、协调、服务、指导”的办会宗旨,积极开展各项服务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在全国各省(市、区)花卉协会中排名第二位。曾多次荣获国家级和省级的荣誉称号,包括2005年中国花卉协会授予的全国先进花卉协会荣誉称号,以及2005年至2008年间三次被评为全省先进学会。2008年,协会被省民政厅评为“中国社会组织评估等级4A”单位。
参考资料 3
- 福建省花卉协会盆景分会蔡子章会长、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一行考察走访活动 — 网易手机网
- 我院教师施满容参加福建省花卉协会兰花分会第五届换届大会 — 宁德职业技术学院
- 福建省花卉协会盆景大师评定结果公示 — 东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