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

以发放个人消费贷款为主的公司

盛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

盛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于2016年02月25日在沈阳市皇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成立。法定代表人孙永生,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发放个人消费贷款;接受股东境内子公司及境内股东的存款等。[1]经营范围包括发放个人消费贷款;接受股东境内子公司及境内股东的存款;向境内金融机构借款;经批准发行金融债券;境内同业拆借;与消费金融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代理销售与消费贷款相关的保险产品;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经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1]

盛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于2016年02月25日在沈阳市皇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成立。法定代表人孙永生,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发放个人消费贷款;接受股东境内子公司及境内股东的存款等。[2]

公司业务

经营范围包括发放个人消费贷款;接受股东境内子公司及境内股东的存款;向境内金融机构借款;经批准发行金融债券;境内同业拆借;与消费金融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代理销售与消费贷款相关的保险产品;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经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2]

公司事件

2021年11月5日,盛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因发放无指定用途的个人消费贷款,被辽宁银保监局处罚款人民币20万元。[3]

获得荣誉

2021年9月7日,2021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绿色发展专题系列活动——绿色金融与“碳达峰碳中和”专题会议在北京国家会议中心举行。盛银消费金融作为消费金融企业代表,参加了本次绿色金融与“碳达峰碳中和”专题会议并获评年度“消费金融之星”。[4]

参考资料 4

  1. 盛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 — 天眼查
  2. 盛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 — 国家企业信息信用公示系统
  3. 盛银消金被罚20万,因发放无指定用途的个人消费贷款 — 今日头条
  4. 践行绿色可持续发展理念 盛银消金荣获“消费金融之星”奖 — 今日头条+经济观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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