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学,是中国普通高等学校的一个本科专业,属于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03T,授予法学学士学位,学制为四年。[3][2]2012年,监狱学专业正式出现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
1998年,劳动改造学并入法学专业,批准设置监狱学为目录外专业,专业代码为030120W。[4]2012年9月,监狱学专业正式被列为法学学科门类法学专业类下的特设专业,专业代码变更为030103T。[5]监狱学专业培养德才兼备,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和熟练的职业技能、合理的知识结构,具备依法执政、科学立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高效高质量发展能力与创新创业能力,熟悉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复合型、职业型、创新型法治人才及后备力量。[6]报考该专业需要经过政审、面试、体检、体能测试。[2]
毕业后可以选择监狱、劳教所、看守所等,从事罪犯管理、罪犯教育、罪犯心理矫正等方面的工作。此外,监狱学专业的学生本科毕业后,可以选择继续深造,参加考研,考研方向有法律(法学)、公共管理、刑法学、法学等。[2]
专业发展
中国监狱学从其诞生之日起,就与法律学密切结合。20世纪初,为适应清政府狱制改良的需要,西方的监狱学理和监狱制度开始引进我国,随之产生了中国监狱学。1906年,在三年制的京师法律学堂开办时,就将监狱学列为第二年的课程。1907年学部通令:京师和各省法政学堂增设监狱学专科,编定监狱学专科课程,选拔高等法政学生,专门研究监狱学理和管理技能。据当时主讲监狱学的日本监狱学家小河滋次郎的记载,京师法律学堂在第二年和第三年的课程中均设置监狱学。同时,还开设了监狱班。迨至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监狱学被定为大学法科的必修课程和法官考试的必试科目。[7]
新中国成立后,各政法院系相继取消了监狱学课程。但许多院系在刑法课程中增设了劳动改造的内容。从而使劳动改造学成为刑法学的有机组成部分。到了50年代的后期,有的政法院系还单独开设了劳动改造学课程。目前,监狱学(或监狱法学)已成为政法院校的必修课。[7]
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公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8年版)》,将原劳动改造学并入法学专业,批准设置监狱学为目录外专业,专业代码为030120W。[4]2012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颁布实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版)》,将监狱学专业正式列为法学学科门类法学专业类下的特设专业,专业代码变更为030103T。[5]2020年2月21日,教育部关于公布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监狱学专业学科门类为法学,属于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03T,授予法学学士学位,学制为四年。[3]
培养目标
监狱学专业培养德才兼备,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和熟练的职业技能、合理的知识结构,具有预防和打击刑事犯罪、执行刑罚、管理教育改造罪犯的业务能力,具备依法执政、科学立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高效高质量发展能力与创新创业能力,熟悉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复合型、职业型、创新型法治人才及后备力量。[6]
知识要求
监狱学专业学生主要学习监狱学和侦查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监狱学方面的基本训练,具有使用各种侦察手段和方法,掌握射击、驾驶、自卫、擒敌等特种技能,具有较强的文字、口头表达能力和计算机操作技能。[2]
学制与学位
知识要求
了解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基础知识,牢固掌握本专业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并形成合理的整体性知识结构。[6]
能力要求
具备独立自主地获取和更新本专业相关知识的学习能力;具备将所学的专业理论与知识融会贯通,灵活地综合应用于专业实务之中的基本技能;具备利用创造性思维方法开展科学研究工作和创新创业实践的能力;具备较高的计算机操作能力和外语能力。[6]
素质要求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掌握法学类专业的思维方法和研究方法,具备良好的人文素养和科学素养。养成良好的道德品格、健全的职业人格、强烈的法律职业认同感,具有服务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具备健康的心理和体魄。[6]
课程体系
监狱学专业课程总体上包括理论教学课程和实践教学课程。理论教学课程体系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程、通识课程、专业课程;实践教学课程体系包括实验和实训课、专业学习、社会实践与毕业论文(设计)。[8]
课程设置
课程类别授课内容通识教育课程大学语文、大学外语、大学体育、职业生涯规划教育、创新创业教育、计算机教育等专业课程法学基础理论、宪法学、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民法学、行政法学、经济法学、犯罪学、犯罪心理学、监狱学基础理论、监狱刑罚学、狱政管理学、监狱教育学、狱内侦查学、罪犯改造心理学、监狱经济管理学、比较监狱学、法律文书、劳动教养学、刑事照相、审讯学、计算机技术、射击技术等
参考资料[2][8][注1]
实践教学
应注重强化实践教学。在理论教学课程中应设置实践教学环节,改革教学方法,强化案例教学,增加理论教学中模拟训练和法律方法训练环节,挖掘充实各类专业课程的创新创业教育资源。[6]
实验、实训和专业实习
根据专业教学的实际需要,利用模拟法庭、法律诊所、专业实验室、实训基地和校外实习基地,独立设置实验、实训课程,组织专业实习,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实验、实训和专业实习课程应当制定教学大纲,明确教学目的与基本要求,明确专业实习的主要内容以及学时分配。专业实习时长不得少于10周。[6]
社会实践
根据本专业实际需要,组织各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让学生了解社会生活,培养其社会责任感,增强其社会活动能力。社会实践时长不得少于4周。[6]
毕业论文(设计)
法学类专业可采取学术论文、案例分析、毕业设计、调研报告等多种体裁形式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应加强问题导向。鼓励学生根据自身兴趣,结合社会实践以及经济、社会现实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的撰写。毕业论文(设计)内容应综合运用所学的理论与专业知识。毕业论文(设计)的撰写应遵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高校应为学生确定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由本专业具有讲师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可聘请专业实务部门有关人员共同指导。指导教师应加强毕业论文(设计)在选题、开题、撰写等各个环节的指导和检查,强化学术规范。[6]
发展方向
深造方向
监狱学专业的学生本科毕业后,可以选择继续深造,参加考研,考研方向有法律(法学)、公共管理、刑法学、法学等。[2]
就业方向
监狱学专业的毕业生可以选择监狱、劳教所、看守所等,从事罪犯管理、罪犯教育、罪犯心理矫正等方面的工作。[2]
教师队伍规模与结构
专业教师队伍应满足专业教学需要。 专任教师人数至少应为该专业核心课程数的1.5倍以上。 原则上,每门专业必修课程应当配备1~2名专任教师任主讲教师。专任教师中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比例不低于90%。专任教师中具有高级职称的比例不低于1/3。专任教师队伍应具有合理的年龄结构。教师队伍中应当包括一定比例的实务部门专家。各专业生师比不得高于17:1。[6]
教师专业背景
专任教师应具有5年以上本学科专业教育背景,实践性强的课程的主讲教师应具有实务工作背景或实务经验。教师队伍中应有一定数量的教师具有海外留学经历或跨学科教育背景。 [6]
教师水平要求
专任教师应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定理想信念,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成为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践行者;应具备广博的专业知识,精通专业理论和方法,具有完成监狱学教学任务的知识储备;应具备基本的人文社会科学知识、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勇于创新的科学精神;应具有较强的教学能力和科研能力,并能够将科研成果转化为教学内容。[6]
信息资源
各高校应提供数量充足、种类齐全的法学类专业纸质和电子图书资源,配备满足教学需要的中文和外文数字资源库(含新设专业)。信息资源应能满足不同层次和阶段学生的学习需求,满足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的需要。[6]
类别图书资料数量法学图书综合性法学图书20种以上法学专业核心课程相关图书(按最少15门计,平均每门)重要中文学术著作50种以上重要教材5种以上其他教学参考书30种以上非核心专业课程相关图书(按最少10门计,平均每门)重要中文学术著作25种以上重要教材3种以上其他教学参考书10种以上法学期刊法学学术期刊20种以上法律法规及实践类期刊4种以上文摘期刊、复印报刊资料3种以上社科类综合期刊50种以上大学社会科学学报50种以上电子资源数据库中文数据库5种以上外文数据库1种以上图书资料引用图书资料可供教师和学生利用的条件充分
参考来源:[6]
教学设施
各高校应为监狱学专业教学提供数量足够和功能齐全的教学设施,包括模拟法庭、法律诊所、专业实验室等。专业教学设施应完全开放。特定专业课程应配备该专业所需要的特定教学设施和仪器设备。 各高校应与相关实务部门紧密合作开展专业实习,建设一定数量不同类型的实习基地,满足实践教学的需求,并保障学生集体实习比例不低于50%。 新设专业应建设有能基本满足实践教学需要的模拟教学场所和实习基地。[6]
教学经费
应切实保障教学经费投入。教学经费专指在专业教学各个环节发生的资源建设费用、教学运行费用与教学评估费用。在保证生均年日常教学经费不少于1400元的基础上,教学经费应随着教育事业经费的增长而稳定增长。教学经费不得用于其他用途。[6]
质量保障目标
各高校应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2018年版)》为基础建立覆盖培养目标、培养规格、课程体系、教学规范、教师队伍、教学条件、教学效果等指标的质量保障目标系统。[6]
质量保障规范与监控
各高校应围绕各质量保障目标要求,制定质量保障实施规范,建立信息反馈机制和调控改进机制,开展经常化和制度化的质量评估,确保对教学质量形成全过程实施有效监控,保证教学质量的持续提高和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充分实现。[6]
综合矫治警务人才培养模式
综合矫治警务人才培养模式以现代监狱的刑罚执行、安全防范、教育改造、心理矫治等综合警务战略需求为出发点,以“矫治”之首要标准视野下的功能实现为目标的人才培养模式。该模式注重对监狱学专业学生职业核心能力和岗位核心能力的塑造,从提升管理罪犯能力和刑罚执行水平、教育矫治和改造罪犯的能力、执法事务处理和文书制作能力、劳动生产组织与管理能力、维护监狱安全的能力、预防与控制和应对突发事件能力的多元化视角切入,以监狱学、矫正教育学的专业学科为优势,建立法学、人类学、社会学、教育学、管理学、心理学等相关学科相互渗透、协调发展的知识体系,全面培养善于监狱管理、教育改造、心理矫正、刑罚执行以及监狱学理论研究等警务人才,综合造就一支“文能矫治、武能处置”的应用型监狱人才队伍。[9]
开设院校
地区开设院校河北中央司法警官学院-辽宁辽宁警察学院-上海上海政法学院-福建福建警察学院-山东山东政法学院-贵州贵州警察学院-云南昆明理工大学津桥学院-新疆新疆政法学院新疆警察学院甘肃甘肃政法大学-陕西西北政法大学广西广西警察学院
参考资料[1][注2][10]
专业排名
参考资料 12
- 监狱学开设院校 — 中国教育在线
- 监狱学专业概况 — 中国教育在线
- 教育部关于公布2019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 — 教育部网站
-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1998) — 教育部网站
- (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 — 教育部网站
-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 — 华南农业大学本科生院
- 论监狱学的学科属性和地位 — 法律快车
-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 — 陕西理工大学
- 监狱学专业本科人才培养的多元化建构——基于现代监狱警务战略人才的需求分析 — 维普资讯
- 监狱学 — 阳光高考
- 2024中国大学专业排名 — www.shanghairanking.cn
- 校友会2025中国大学监狱学专业排名(研究型),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第一 — www.chinaxy.com
注释
- 以上课程内容来源于中国教育在线、《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
- 以上开设院校来源于中国教育在线、阳光高考,数据截至时间为2025年6月7日。